为了对企业中每个环节进行充分深入的专利挖掘,可对专利挖掘类型进行分类,主要是针对企业可获取的资源进行专利挖掘类型的分类,之前我们针对企业自有的资源进行分析,对专利挖掘类型进行了解析,本文中具体针对企业外部资源进行专利挖掘类型的分类。
企业外部资源——所说的企业外部资源是指对企业经营有影响但是企业不能完全掌控的所有社会因素和环境因素的集合。任何一个企业资源再多也还是有限的,企业不仅应拥有资源,而且还要具备充分利用外部资源的能力,使社会资源能更多更好地为本企业的发展服务。主要包括行业公开专利、行业公开技术和行业技术标准。
1、行业公开专利。对于企业来说,现有行业中已经公开的专利,包括以下两种专利挖掘类型:针对规避设计的专利挖掘和包绕竞争对手核心专利的专利挖掘。
(1)专利规避设计。专利规避设计是以专利侵权的判定原则为依据,通过分析已有专利,使产品的技术方案借鉴专利技术,但不落入专利保护范围的研发活动。专利规避设计是在规避设计的同时进行挖掘创新点,保证创造性。其核心在于,使重新进行研发、设计的产品与涉及的风险专利的产品具有差异化的特征,能够区别与风险专利的技术方案。
专利规避设计的途径可按照简化与替代两个原则,避免落入专利侵权判定中的全面覆盖原则与等同原则。简化是指对以公开专利的技术方案中的部分技术特征进行删减;替代是指对已公开专利的技术方案中的部分技术特征进行改进,使专利技术与已公开专利的技术方案具有实质性区别。如已公开专利技术方案构成为A+B+C,专利1技术方案构成为A+B+C+D,专利2技术方案构成为A+B+c,专利3技术方案构成为A+B或B+C或A+C,专利4技术方案构成为A+B+E;专利1与已公开专利相比增加了技术特征D,在专利侵权判定时落入全面覆盖原则,构成侵权;专利2与已公开专利相比,在专利侵权判定时技术特征c与技术特征C适用等同原则,构成侵权;专利3与已公开专利相比,专利规避设计遵循了简化原则,在专利侵权判定时既不适用全面覆盖原则也不适用等同原则,不构成侵权;专利4与已公开专利相比,专利规避设计遵循了替代原则,具有实质性区别,在专利侵权判定时既不适用全面覆盖原则也不适用等同原则,不构成侵权。
(2)包绕竞争对手核心专利的专利挖掘。包绕竞争对手核心专利的专利挖掘是企业专利战略的重要内容,往往是企业间进行专利交叉许可的基础。其方法一般包括识别竞争对手核心专利,从不同方法进行围绕挖掘,梳理确定不同围绕方向的创新点并形成专利申请。
以上是针对行业公开专利进行的专利挖掘类型分析,在这类专利挖掘过程中需要大量对现有专利进行大量的检索并结合企业与竞争对手企业的专利进行分析,在这类的专利挖掘与专利申请中,需要专利代理人的整体分析把控,才能准确把控专利挖掘环节中的创新点,同时避免专利侵权,做到对企业专利的全面挖掘和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