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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

作者: 编辑: 来源: 发布日期: 2017.09.07

据卧涛了解,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这种权利具有独占的排他性。非专利权人要想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必须依法征得专利权人的同意或许可。

一个国家依照其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的管辖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专利权不承担保护的义务,如果一项发明创造只在我国取得专利权,那么专利权人只在我国享有独占权或专有权。

专利权的法律保护具有时间性,中国的发明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申请专利的好处

1) 有效保护发明创造成果,独占市场,防止竞争对手的恶意竞争;

2) 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主动地位,确保自身生产与销售的安全性(防止因侵占他人权益而遭受高额经济赔偿、迫使自己停止生产与销售);

3) 专利技术可以作为商品出售(转让),比单纯的技术转让更有法律和经济效益,从而达到其经济价值的实现;

4) 拥有专利对个人评职称也是非常有效的助力。

5) 专 利除具有以上功能外,拥有一定数量的专利还作为企业上市和其他评审中的一项重要指标,比如: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评审、科技项目的验收和评审等,专利还具有科 研成果市场化的桥梁作用。总之,专利既可用作盾,保护自己的技术和产品;也可用作矛,打击对手的侵权行为。充分利用专利的各项功能,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具有 极大的促进作用。

专利申请类型

三种专利对比

三种专利对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内容限定

产品、方

 产品形状、构造

产品外形、图案及其色彩组合 

区别

简言之,发明专利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创造性地解决了技术上的难题;实用新型专利是对现有产品的改进,使产品的性能得到提高;外观设计专利本身会 产生美感,只是形、图案以及色彩等 的结 合,创造性最低

审查程序

递交申请文件→定申请日和申请号→初步审查后公开(自申请日起18个月)→经申请进入实质审查→授权 

递交申请文件→确定申请日和申请号→初步审查后公开→权 

递交申请文件→确定申请日和申请号→初步审查后公开→授权 

审查时间

1.5年—2年左右

6-8个月左右

4-6个月左右

保护期限

20年

10年

10

专利保护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专利申请费用

申请专利委托代理时,申请人需要交纳代理费和官费。

代理费数额依据申请所属技术领域的难易程度和工作量大小由申请人与代理机构协商后确定。 官费是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费用。首笔官费包括申请费和发明申请审查费,数额(人民币)为:发明专利申请费950元(含印刷费50元);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500元;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500元;发明申请审查费2500元。

要获得并保持专利,申请人还需要在申请后的若干年内向专利局交纳专利年费等费用。

专利局可以就某些费用(申请费、发明申请审查费、发明申请维持费、复审费和授权后三年的年费五项)对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实行减缓。申请人为单位的,可减缓上述费用的70%(复审费减缓60%),申请人为个人的,可减缓上述费用的85%(复审费减缓80%)。

注:专利费用减免条件: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上述收费:

1、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

2、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专利申请材料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专利请求书

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

外观专利请求书

说明书

说明书

图片或照片

说明书附图

说明书附图

有要求保护色彩的需要提交彩色及黑白图片或照片

权利要求书

权利要求书

摘要及其附图

摘要及其附图


专利申请途径

途径1:申请人自己申请(将申请文件递交专利局或地方代办处,并缴纳相关费用);

途径2: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申请。(找专业代理公司申请专利代理人熟悉专利法律、法规及如何申请专利,又受过专门训练和具有丰富的撰写经验,能准确、清楚描述所申请专利的内容,达到有效维护专利申请人应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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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Q:申请专利需要实物吗?

A:申请专利不需要实物,只需要图纸和书面申请材料。

 

Q: 请人(个人)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可否为不同的人?

A:申请人(个人)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可以为不同的人。

 

Q: 不同申请人提出相同专利申请怎么办?

A: 1、在先申请尚未授权,而这两份申请符合授予专利权的其他条件的,专利权应授予在先申请的人。

  2、不同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同一日分别提出申请,并且这两份申请符合授予专利权的其他条件的,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通知申请人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

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两份申请均被视为撤回;协商不成,或者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后仍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对两份申请均予以驳回。

 

Q: 提交了专利申请,还未批准前能否在产品包装上将申请号印刷宣传成专利号?

A: 在专利申请提出以后,授权以前,由于尚未获得专利权,申请人不得将该申请号作为专利号标注在其产品或包装上。

同时,我国《广告法》第十一条规定,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做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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