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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4年涡阳县促进工业稳增长若干奖励措施(入规、技改等)

作者: 编辑: 来源: 发布日期: 2023.11.23

涡阳县在2023年的3月份制定发布了《关于促进工业稳增长若干措施》文件,对首次入规、技术改造等给予奖励补助,下面就来看看政策详情,如果你想申请入规、技改补贴,可以咨询小编了解如何申请。

 

涡阳县入规、技改政策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一、深入帮扶指导

 

(一)全面落实重点企业(项目)走访工作。将全县已建立联系包保关系的企业(项目)作为帮扶重点,落实县领导、县直部门领导、企业服务联络员包保制度,督促包保人员每月至少开展1次走访。(责任单位:县营商办牵头,县经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科技局等分别按各自工作职责负责)

 

(二)常态化宣讲最新出台的政策,解决企业(项目)发展中的痛点、急点、难点。针对本部门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县营商办进行协调处理。(责任单位:县营商办牵头,县经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科技局等分别按各自工作职责负责)

 

二、落实扶优育规

 

1.对首次入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市财政奖励15万元、县财政奖励15万元);对首次入规正常生产但连续在库统计不足一年的工业企业,奖励资金予以追回。(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具体由县经信局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并落实。)

 

2.首次入规工业企业享受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县招商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具体由县招商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并落实。)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当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超过3000万元(含)、增速10%(含)以上,且全年增速10%以上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具体由县经信局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并落实。)

 

三、鼓励技术改造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并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的项目(技改前亩均投资需完成招商引资合同约定;合同未约定的,亩均固定资产投资需在200万元/亩以上,以第三方审计为准),当年完成技改投资5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技改投资总额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具体由县经信局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并落实。)

 

四、助力开拓市场

 

(一)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系列产销对接活动。举办中国涡阳老子文化民俗节暨“涡产国销”年货展销会,围绕建筑材料、农产品、白酒、医药制造等行业,每季度举办不少于1场产业链供需对接活动。(责任单位:县经信局牵头,县文旅体局、县住建局、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等按各自工作职责分别负责)

 

(二)组织工业企业参加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中国食品博览会、世界制造业大会等相关展览会,持续扩大涡阳品牌、涡阳制造的影响力和美誉度。对省、市、县政府及其部门统一组织参加的各类展会,参展企业凭展会组织方开具的发票,县财政给予参展费用不超过50%的补贴,单个企业省、市、县政策叠加支持金额全年不超过5万元。(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具体由县经信局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并落实。)

 

五、支持稳岗稳产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正常缴纳社保的正式职工在涡阳购买商品住房,其所在企业符合亩均投资、产值等相关条件的,给予一定购房补贴。购房补贴以“购房券”形式兑现(原则上每张“购房券”面额3万元,购买绿色装配式住宅的面额5万元,不可叠加使用)。“购房券”由享受购置补贴的企业职工在购房交易时抵扣现金。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产交易完成后凭“购房券”及房产交易资料与主管部门进行结算。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招商引资合同约定完成亩均投资强度,合同未约定的,亩均固定资产投资需在200万元/亩以上(以第三方审计为准),且当年产值在5000万元(含)至1亿元(不含)的、1亿元(含)至10亿元(不含)的、10亿元(含)至30亿元(不含)的,分别给予1个、2个、10个购房补贴名额;在30亿元(含)以上的,在10个购房补贴名额的基础上,每增加5000万元产值,增加1个购房补贴名额。(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具体由县住建局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并落实。)

 

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当年新录用员工在工业邻里中心租房,根据其所在企业产值情况,可享受一年房租补贴(同一员工不重复享受,与购房补贴不重复享受)。当年产值在5000万元(含)至1亿元(不含)的、1亿元(含)至10亿元(不含)的、10亿元(含)至30亿元(不含)的、30亿元(含)至50亿元(不含)的、50亿元(含)以上的,分别按照房租费用的10%、20%、30%、40%、50%,给予房租补贴。已在招商阶段享受招商引资企业租房优惠政策的,不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县开发区、县财政局。具体由县开发区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并落实。)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正式职工,县外户籍人员在涡阳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涡阳户籍人员夫妻双方务工一年及以上或者夫妻一方务工两年及以上,其子女就读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由其所在企业提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教育部门按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入学。夫妻双方均为县外户籍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职工子女来涡阳就读的,每月给予200元/人的就餐补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具体由县教育局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并落实。)

 

4.推动更多外出务工人员在本地就近就业,落实《“工会送岗位乐业在江淮”全省工会就业援助行动方案》,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责任单位:县总工会)

 

5.充分发挥共青团桥梁纽带作用,开展“创青春”青年创业等专题培训,通过“共青涡阳”微信公众号发布《涡阳县创业政策问答》。积极运用亳州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平台。(责任单位:团县委)

 

6.开展女企业家稳岗暖心行动、“春风送岗云招聘”线上服务活动,加大对企业员工子女的关爱帮扶。(责任单位:县妇联)

 

六、强化用工保障

1.发动各镇(街)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六进三送”等活动,每年第一季度组织不少于6场“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专场招聘会”,并开展网络宣传。常态化开展“2+N”招聘活动,全年助企招工10000人以上。(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2.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实施失业保险费返还“免报直发”,指导大中型企业进行网上申报。对于上一年度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实施缓交,实行普惠型缓缴社保政策,并设立缓缴白名单。(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3.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新录用职工,补贴标准为800元/人,同一家企业内同一名职工享受1次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4.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经培训取得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在岗职工,补贴标准为高级工2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同一家企业内同一名职工享受1次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5.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年工资收入在20万元以上的县外户籍管理人员或技术工人,每年给予2万元/人的安家补贴,连续补贴5年。在涡阳工作不满5年的,收回安家补贴。已在招商阶段享受招商引资企业管理人员优惠政策的,不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具体由县住建局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并落实。)

 

七、拓宽融资渠道

 

1.用好支小再贷款、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深入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升行动,鼓励商业银行增加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和中长期贷款,推广随借随还贷款模式。每年第一季度,新增助企贷款规模不少于10亿元。(责任单位:县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涡阳县支行按各自工作职责分别负责)

 

2.完善银行机构内部考评机制,落实好尽职免责制度,完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推动普惠小微贷款利率进一步下行。持续推广“园区贷”、“保税仓”、“科创贷”等创新型抵质押产品,不断扩大“小微担”批量化担保规模。每年第一季度,新增政银担业务不少于2亿元。(责任单位:县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涡阳县支行按各自工作职责分别负责)

 

3.开展“十行千亿万企”中小微企业融资专项行动。深化与银行金融机构开展战略合作,引导安排不少于50亿元专项信贷资金,用于支持不少于6500户小微及制造业中小企业融资,其中,用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的信贷资金不少于4亿元。(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按各自工作职责分别负责)

 

4.大力推广“亩均英雄贷”金融服务模式,建立“亩均英雄白名单”制度,开展结对服务、政银企对接、集中签约等活动。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场政银企集中对接活动,联合金融机构赴企业开展调研、诊断、政策宣讲,为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综合运用“羚羊”工业互联网平台、“皖企服务云”平台、省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等,引导金融机构与企业开展线上银企对接,提高金融服务的针对性、精准性和便捷性。(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按各自工作职责分别负责)

 

八、促进降本增效

 

1.坚持降成本、抓改革、强管理多管齐下,持续提高行业及企业效益水平,着力增强制造业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开展企业办税服务“便民春风行动”。(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2.设立电商快递服务热线,为我县境内电商企业及有意返涡创业人员提供全方位咨询和服务。(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3.在工业园区按需开通服务园区企业的定制化公交班车服务,按公交正常费率执行。(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4.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持续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引导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培育安徽省皖美品牌,支持企业申报各级政府质量奖,提高我县企业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责任单位:县市场局)

 

5.完善亩均效益差别化政策实施细则,推进资源要素差别化、集约化配置,力争每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增长10%以上。(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九、保障生产安全

 

1.指导工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极端天气应急预案,确保企业物流通畅。保障工业企业用电、用水、用气安全。加强供电设备隐患排查消缺,制定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有效保障电网运行安全稳定。排查县域内大工业用户生产计划,指导大工业用户开展变压器报停及报停恢复业务。(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发改委、县住建局等按各自工作职责分别负责)

 

2.强化医疗物资、药品及防疫物资保障,保障工业企业在岗人员物资需求和就医用药。对工业企业员工提供医疗救治、疫苗接种、传染病监测、职业病防治等服务。(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医保局、县卫健委按各自工作职责分别负责)

 

十、定期考核督查

 

1.建立“季度点评、年度考核”工作机制。一是每季度召开各镇(街)集中点评会议,点评各镇(街)工业发展情况,对季度综合排名前三位的镇(街)进行通报表扬;对季度综合排名后三位的镇(街)进行通报批评,由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二是年终兑现考核奖惩,对年度综合排名前三位的镇(街)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对年度综合排名后三位的镇(街),由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绩效评价中心,各镇街)

 

2.按季度通报县直各有关部门、各镇(街)、开发区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情况。由县清欠办制定考核细则,每季度将拖欠单位的办理结果分别报县绩效评价中心、县营商办,并纳入县直各有关部门、各镇(街)、开发区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责任单位:县经信局(清欠办)、县绩效评价中心、县营商办、县直各有关部门、开发区,各镇街)

十一、附则

 

1.本政策措施扶持范围为在涡阳县域内注册登记、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

 

2.本政策措施所涉及资金由财政承担,相关补贴奖励资金根据企业完成节点按有关流程予以兑现。涉及奖补资金如同一项目当年度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中央、省、市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叠加支持。

 

3.本政策措施所涉及数据、项目严禁造假,凡虚假套取奖励资金的行为,一经发现追回资金并从严追责。

 

4.上年度至申报时,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严重产品质量问题且造成恶劣影响的、严重失信行为的、信用修复期内的单位,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和项目,连续两年亩均效益评价为D类的企业,不享受本政策。

 

5.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由县经信局会同相关责任单位负责解释,相关实施细则另行制定。我县已发布的各项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施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变化,本政策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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