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获得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具体以当年政策为准,以下仅供参考)。
高新区 |
经开区 |
新站区 |
肥东县 |
肥西县 |
长丰县 |
/ |
认定20万元 培育10万元 |
/(2017年) |
20万元 |
10万元 |
/(2017年) |
庐江县 |
巢湖市 |
瑶海区 |
庐阳区 |
蜀山区 |
包河区 |
10万元 |
10万元 |
5万元(2017年) |
/ |
20万元(2017年) |
5万元 |
(一)企业主业突出,产品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显著,具有生产专业化、经营精细化、产品特色化、技术高新化、管理现代化和品种系列化等特征,尤其是在全国、全省同行业中排名靠前、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一半以上的企业;
(二)是各地重点培育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最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
(三)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
(四)上一年销售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
(五)往年已被认定为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不得重复申报。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进行,程序如下:
(一)申报企业登录双创合肥网站(http://www.smehf.com),在首页上点击“专精特新认定”,先进行企业注册。待账户审核通过后,用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登录进入申报认定系统,按要求填报有关数据和提交申报资料。
(五)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市经信委发文认定其为“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文字材料和2017年度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2017年度纳税凭证复印件或纳税证明;
(四)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