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词: 安徽省著名商标申请 科技项目申报中心 企业研发中心申报 新产品鉴定中心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
一、安徽省军民融合引导资金申报支持范围和重点
(一)支持军工单位着力发展军工经济
1.支持军工单位加强军品科研生产,做大做强军品;
2.支持军工单位利用军工技术向民用领域转化,做大做强民品。
(二)支持民口配套企业高质量发展
1.支持民参军企业军用技术产业化和军工产品规模化发展;
2.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用先进技术成果向军工领域转化。
(三)支持军民融合型单位获取相关资质
(四)支持军工、民爆行业安全发展
1.军工行业安全隐患整改提升本质安全的项目;
2.民爆行业符合工信部关于民爆行业技术进步要求的技术改造及新设备、新产品研发项目;
3.支持核应急技术研发。
(五)支持船舶工业转型升级
1.绿色、环保高新技术船舶研发及智能制造;
2.绿色、环保高新技术船舶配套产品研发及制造。
二、安徽省军民融合引导资金好处和资金补助
引导资金分为投资后补助、贷款贴息和投资补助三种方式。单个项目只能选择一种支持方式,不得同时以两种以上方式申请支持。
(一)投资后补助
1.资质类。2017年10月至2018年9月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后补助:
(1)首次取得军工保密资格、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三级国防计量技术机构许可;
(2)获得国防发明专利授权;
(3)通过鉴定的具有国内先进水平以上的国防科技成果;
具体补助金额根据申报、评审及资金情况统筹安排,每家单位最多不超过50万元。
2.项目类。2017年10月至2018年9月,已经竣工的技术创新、产业化、服务平台和安全技术改造项目(不含省军民融合引导资金支持过的项目),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按照项目自筹资金的一定比例予以后补助。技术创新项目,补助比例不超过20%,单个项目补助一般不超过200万元;产业化项目,补助比例一般不超过15%,单个项目一般不超过300万元;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补助比例不超过30%,单个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二)贷款贴息
2017年1月至2018年9月在建的技术创新、产业化和服务平台在建项目,对实际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予以补贴,贴息率不超过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贴息额不超过同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贴息年限不超过一年,支持额度一般不超过200万元。
(三)投资补助
对国家和省重点项目可以申请投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三、安徽省军民融合引导资金申报条件
申报引导资金的单位必须属于安徽省境内的军工、民口配套、民爆、船舶行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完善;
(二)依法经营,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内控有效。会计核算真实、规范完整;
(三)近年来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资产负债率一般不超过70%;
(四)其他应具备的相关资质(如民口单位:须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或军工保密资格);
(五)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实现情况;
(六)近3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及无环保不良记录。
四、安徽省军民融合引导资金申报材料
(一)申请贷款贴息、投资补助单位应报送下列资料:
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立项及批复文件;
4.项目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5.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
6.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8.项目法人单位出具的申请材料及有关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二)申请投资后补助(资质类)的单位,除报送第(一)条1、4、5、6、7、8项外,须报相关资质证明、证书等复印件。
(三)申请投资后补助(项目类)的单位,除报送第(一)条1、2、3、4、5、6、7、8项外,还须报送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
五、安徽省军民融合引导资金申报程序
(一)军工、部队企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报送至省国防科工办发展与科技质量处。
(二)民口配套单位申报的项目,中央、省属民口单位报省国防科工办军民结合推进处;市、县所属单位经市经信委初审后报省国防科工办军民结合推进处,抄送同级财政部门。
(三)民爆行业申报的项目,由市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国防科工办民爆物品管理处,同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
(四)军工行业安全技术改造项目,报送至省国防科工办民爆物品管理处。
(五)核应急申报的项目,报送至省国防科工办民爆物品管理处。
(六)船舶行业单位申报的项目,由市级船舶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国防科工办船舶行业管理办公室,同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
六、有关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不能多头或重复申报项目。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企业只能申报其中一个企业的项目;当年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或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予重复支持。
(二)2018年以前支持的项目未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本年度不予支持。近三年支持的项目验收或绩效评价不合格的,本次不受理该企业申报新项目。
(三)申报项目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并承诺愿意接受相关监督管理要求,积极配合有关工作。
(四)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报送电子文档至省国防科工办财务处。
(五)请严格按规定模板或格式编报相关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不予受理。
1.申报材料装订顺序:按封面、目录、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及批复文件、项目竣工验收资料、项目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资质证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项目投资总概算表、新增(改造)工艺(仪器)设备明细表、项目法人单位出具的申请材料及有关数据真实性承诺书的顺序装订成册。
2.可行性研究报告请按有关规范编制。
3.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基本内容见附件。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符合有关规范,应载明的内容见附件5。
(六)对申报的项目(除资质类)经省国防科工办业务处室初审后,将组织专家对重点支持项目进行现场查验评审。
安徽省军民融合引导资金
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内容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要求简明扼要)
二、项目立项及批复情况
1.项目立项、批复过程及内容: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立项、批复文件。
2.项目概算:要求具体细化。
3.项目建设目标:
4.项目建设内容:
5.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立项时预计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及可持续影响,要求:科学合理(充分考虑市场等因素,可实现)、具体细化(明确具体)、量化,便于考核。
三、项目管理执行情况
(一)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二)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管理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档案等)建立情况(应提供主要管理制度目录表)及其执行情况
(三)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及其执行情况。
(四)项目财务核算情况,要求辅助核算。
四、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建设目标实现情况
按项目申报的建设目标逐条对比分析,举例、数据说明,形成对比数据,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有关技术指标的完成情况,阐述项目完成解决的关键技术或关键问题,同时提供证明项目(产品)技术水平的第三方鉴定或用户报告。
(二)建设内容完成情况
按项目申报文本申报的建设内容逐条对比表述,建设内容有调整的请说明调整原因,并附调整内部审批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建设周期
按项目申报的项目周期,对照分析项目是否如期完成,如提前完成或拖期请说明原因。
(四)项目概算执行情况:根据《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填报。
1. 项目概算:项目总投资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万元,设备购置支出**万元;研发支出**万元等。
2. 概算执行情况:项目实际投资**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万元,设备购置支出**万元;研发支出**万元等。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详见附表1;
(2)建安工程概算执行情况,详见附表2;
(3)设备仪器概算执行情况,详见附表3;
(4)研发支出及其他管理费用概算执行情况,详见附表4;
(5)项目交付资产情况,详见附表5;
(五)招投标情况
(六)环保、消防、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执行情况。
(七)文件资料归档情况
项目档案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并通过了**单位的专项验收。
五、建设效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表述项目建设取得的效果:对单位及行业发展带来的影响。对项目实施取得经济和社会经济效益进行自我评价,突出军民结合特点,以具体数据、用户报告等形式提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就业、纳税等方面)的实现情况,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项目验收情况
说明项目验收情况及验收结论。
项目竣工验收委员会成员名单
成 员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签字 |
主任 |
|
|
|
|
副主任 |
|
|
|
|
委员 |
|
|
|
|
委员 |
|
|
|
|
咨询热线
400-0507-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