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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芜湖市重点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基础研究、创新环境(软科学)研究四类项目申报补助指南

作者: 编辑: 来源: 发布日期: 2022.04.07
2022芜湖市科技项目中重点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基础研究、创新环境(软科学)研究四个类别项目申报 进行中,最高有80万一项的补助扶持。下面来看看具体的每类项目申报指南,有想要申报的,可以直接咨询小编辅导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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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芜湖市科技项目中重点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基础研究、创新环境(软科学)研究补助政策

1.重点研发项目。围绕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研发领域,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开展科技攻关。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需求的共性、关键性、公益性的技术研发,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研发,支持全市传统产业的技术升级,引领传统产业持续发展。

重点研发项目按照80万元/项、 50万元/项、30万元/ 项、10万元/项四个档次给予支持。

2.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支持一批技术水平较高、应用前景较广的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应用和示范推广;支持解决我市产业创新发展的技术短板;重点支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核心技术成果转化、革命老区科技成果转化、民生相关产业科技惠民成果转化,建设科研新型基础设施,提升成果转化能力。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按照50万元/项、 30万元/项、20万元/ 项、10万元/项四个档次给予支持。

3.应用基础研究。面向我市新兴产业和民生领域,重点支持引领我市产业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突破的前瞻性、探索性创新研究,以及方向比较明确的并可赖以较快取得前沿技术突破的应用理论研究,支持与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密联系的重点领域应用基础研究。

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按照50万元/项、 30万元/项、10万元/ 项三个档次给予支持。

4.创新环境(软科学)研究。支持科技金融结合、军民融合、科技文化融合、创新创业、乡村振兴、科技惠民等研究;支持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国家创新型城市,以及全市科技创新发展过程中重大问题科学研究和预测分析,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创新环境(软科学)研究项目按照5万元/项、 3万元/项、2万元/项三个档次给予支持。

在芜高校、三甲医院给予项目资金切块支持。依据该单位上年度研发支出总额及同比增幅,安排定额切块资金(资金额度另行下达)。切块资金支持的项目应属于重点研发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三个类别。项目通过“芜湖市科技创新信息服务平台”申报,在芜高校、三甲医院自主组织评审,经单位研究并公示后,省属的高校和三甲医院直接向我局推荐、市属的高校和三甲医院需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向我局推荐,即作为市级科技项目给予立项。推荐项目申请财政资金总额不超过该单位切块资金,单个项目申请财政资金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确定,可不按各类别项目支持资金分档要求安排。项目的实施及验收由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市科技局对项目的评审、实施、验收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二、芜湖市科技项目中重点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基础研究、创新环境(软科学)研究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市域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在芜高校和医疗卫生机构;

2.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技术人才、技术条件、技术装备等基础,掌握所申报项目领域的国内外研究动态,并具备一定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申报单位运行管理规范,科研诚信记录良好;

3.2021年度研发投入较2020年须为正增长,申报单位应具有完成申报项目所需的配套资金;

4.同一企业原则上每个类别最多申报一项;

5.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总预算承诺落实自筹资金,立项支持财政资助额度少于项目申请额度时,差额部分由承担单位自筹补足。联合申报的项目须附合作协议,明确各方分工、知识产权归属、合作经费等。

(二)项目主持人

1.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是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是申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非申报单位职工的需与申报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2.同一主持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市科技项目;

3.项目主持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5 11日后出生),超过57周岁的需由申报单位出具其能完成项目实施的承诺函。

(三)申报项目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指南方向。实施方案必须科学合理,实施内容明确,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具体,经费预算合理;

2.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创新环境(软科学)研究项目一般不超过一年。第一承担单位必须为项目实施的主体,鼓励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

(四)优先支持

1.优先支持市科技成果库中有科技成果的申报单位项目立项。有第三方合作开展的申报项目,优先支持在市技术需求库中该项目已实际达成产学研合作的项目立项。市技术需求库及科技成果库入库条件见市科技局2022 39日下发的《关于征集科技成果和技术需求的通知》。

2.优先支持省研发投入和研发投入强度“研发双百强”企业和市“研发双50强”企业的项目;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高企培育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市级以上研发创新平台申报的项目,以及产学研合作、长三角 G60区域协同创新的项目立项。

(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单位研发投入未达到各类别项目指南规定要求的;

2.单位或项目主持人存在科研诚信等严重信用问题的;

3.单位1年内存在科技项目逾期未验收的,3 年内存在科技项目终止的;

4.项目主持人已承担1项(含1 项)以上在研市级及以上项目(课题)(不包括自然科学基金和后补助、绩效奖励类项目,下同)的,或1年内存在科技项目结题的;

5.同一项目主持人在同一年度已申报1项市级项目的;

6.研发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其他类别市级科技项目;

7.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申请或获取国家及省、市财政性资金支持的。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持人应信用记录良好,并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在项目申报、立项和实施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学术剽窃、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关于转发安徽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芜科办〔 20213号)文件规定,列入严重失信记录名单,并取消其3年内申报科技项目的资格。

2.各项目归口管理单位要切实强化初审责任,负责组织发动和申报指导工作,并对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规性进行审核,严格把关。归口管理单位应分别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申报单位、法人、项目主持人信用记录进行核查,对实施联合惩戒期限内的申报单位和项目主持人不得推荐。

3.申报项目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的科学研究,须尊重生命伦理准则,遵守《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规定,严格遵守技术标准和伦理规范。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4.项目实施期统一从20225 1日起计。

其他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类别项目申报指南。

 

三、芜湖市科技项目中重点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基础研究、创新环境(软科学)研究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41 日—430日,申报单位通过芜湖市科技创新信息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分类别填写《芜湖市科技项目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申报前请认真阅读平台《用户手册》)

2.初审推荐。510 日前,各归口管理单位对照项目申报要求和指南完成网上初审、限额推荐(限额指标另行下达),统一将在线打印的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芜湖市科技项目推荐函》、《芜湖书科技项目推荐汇总表》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7楼科技局窗口。

3.统一受理。515 日前,市科技局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依据推荐函和项目清单,完成申报项目的网上统一受理并推送至市科技局归口科室。同时,市科技局或委托专业服务机构组织项目形式审查和审核。

在芜高校、三甲医院于61前完成项目的审核、评审和立项推荐工作。

 

关于芜湖市科技项目中重点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基础研究、创新环境(软科学)研究申报申报,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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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芜湖市重点研发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范围

围绕芜湖市“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聚焦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研发,支持引领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家电、大健康和绿色食品、数字创意(线上经济)、航空航天(低空经济)等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支持“两强一增”(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下同)、动植物种业、人口生命健康、食品药品安全、碳达峰碳中和、智慧城市、海绵国土、智慧水利、节能节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与处理、垃圾分类治理、资源综合利用、气象科技、消防技术及装备、疫情防治、公共安全防控等关键技术研发。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2021年度研发投入较上一年为正增长。其中工业企业研发投入不少于300 万元或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3%(含)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须建有研发机构;事业单位研发投入不低于100万元;农业企业须有一定研发投入。

2.申报的项目须处在研发阶段,并具有一定的研发基础,技术领域属于支持的范围,具有明确的研究开发内容及预期取得的科技成果,实施期一般不超过2年。联合申请的项目需附合作协议,明确各方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等。

3.项目研发总投入一般不少于2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与申请市财政资金的比例应达到2 1以上。农业企业不受此条件限制。

附件2芜湖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范围

支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的重大科技成果在芜落地转化项目;支持“一带一路”、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区域高校、科研院所和重点企业的科技成果在芜转化应用项目;支持无为市、湾沚区革命老区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支持“两强一增”、动植物种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示范推广、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科技成果转化运用与示范推广、科技特派员与结对帮扶单位的开展菜单式科技成果供给与转化项目;支持人口生命健康、未成年人保护、智慧养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与处理、气象科技、食品药品安全、碳达峰碳中和、污染防治、垃圾分类治理、资源综合利用、节能节水、智慧城市、海绵国土、公共(消防)安全、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疫情防治(控)、援藏援疆、科技文化融合等技术成果应用及示范推广项目,促进科技惠及民生技术应用。

二、申报要求

1.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核心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县市区、开发区招引并落地运行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企业已注册1年以上。

2.产学研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单位应与合作单位依法签订责权利明确的产学研合作协议并进行技术合同登记。

3.国际合作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单位须提供依法签订的国际合作技术合同。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区域合作项目申报单位须提供沪苏浙合作单位统一社会信息代码证、合作协议等支撑材料。

4.科技惠民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农业科技型企业、医疗卫生领域机构(高校)或其它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科技惠民成果须与民生需求密切相关,且有实施载体。涉及到食品安全、医疗卫生资格认证等需要前置性审批及准入的产品、项目,应提供依法获得批准核准的材料。

5.申报单位为工业企业的,2021年度研发投入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须达到3% (含)以上或研发投入达200万元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须建有研发机构。事业单位研发投入不低于100万元;农业及民生类项目申报单位须有一定研发投入。

6.申报的项目须处在产业化研发阶段,技术领域属于支持的范围,具有明确的研究开发内容及预期取得的科技成果和实际应用目标,实施期一般不超过2年。联合申请的项目需附合作协议,明确各方分工、知识产权归属、合作经费等。

7.项目总投入一般不少于1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与申请市财政资金的比例应达到2 1以上。农业及民生类项目不受此条件限制。

 

附件3芜湖市应用基础研究申报指南

一、支持范围

面向我市新兴产业和民生领域,重点支持引领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家电、大健康和绿色食品、数字创意(线上经济)、航空航天(低空经济)产业和现代农机、现代种业及重大民生等领域关键技术突破的前瞻性、探索性基础研究,以及方向已经比较明确的前沿技术研究和应用开发中的理论研究。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2021年度研发投入强度较上一年为正增长。其中工业企业、高校、医疗卫生机构研发投入不少于 1000万元,科研机构研发投入不低于500万元;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3%(含)以上并建有省级以上研发平台;农业及民生领域申报企业须有一定研发投入。重点支持十大新兴产业龙头企业、优先支持企业与国内外高校院所联合申报。

2.申报项目应符合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定位要求,研究方向和预期成果应具有促进我市产业发展的应用前景。

3.项目预期成果为科学论文、专著、原理性模型、发明专利或科研报告等。

4.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得超过2年。

5.项目研发总投入一般不少于3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与申请市财政资金的比例应达到2 1以上。农业及民生领域项目不受此条件限制。

6.落实科研经费“包干制”,项目预算为总预算,不设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立项后财政支持资金一次性全额拨付。

附件4芜湖市创新环境(软科学)研究申报指南

一、重点课题

1.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创新型城市与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联动发展,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优化科技创新生态,打造创新发展高地,推动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路径研究。

2.加快推动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构建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的政策机制研究。

3.科技发展重点领域和重大专项谋划,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和“卡脖子”核心技术攻关激励机制建立,“揭榜挂帅”等新型组织实施模式研究。

4.加快构建芜湖科技创新攻坚力量体系,实施科技项目、人才、资金绩效评价评估研究,以及提升基础研究水平的路径及政策研究。

5.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推进“双招双引”、建设研发平台的政策研究。

6.推进高企培育计划实施,构建高企培育全链条支持机制,促进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路径研究。

7.加快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长江经济带、皖江城市带、G60科创走廊、南京都市圈、合肥都市圈建设,深化“政产学研用金”合作,及推动协同创新、实施资源共享路径研究。

8.芜湖市人工智能产业“双招双引”路径研究;市人工智能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目录研究与编制。

9.打造安徽科技大市场芜湖分市场,完善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加大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活跃度、技术转移能力提升的路径研究。

10.推进全市创新园区建设,探索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等创新创业载体发展路径研究。

11.加强创新平台建设,省“一室一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等发展情况分析及高水平提升创建路径研究;

12.加强科技金融融合,发挥创投基金作用,优化基金运营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创新,加强高层次人才团队投资扶持机制研究。

13.聚焦“两强一增”,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强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推进农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的举措研究。

14.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的防控、治疗体制机制和路径研究。

15.推进标准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标准化建设,促进特色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

16.聚焦军民融合,夯实军民融合创新体系基础,培养军民融合两用人才,推动军民融合体制机制改革,营造军民融合创新体系良好环境路径和政策研究。

17.围绕人民城市建设、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科技民生等促进芜湖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域,自选课题开展相关研究。

二、申报要求

1.鼓励市内外企业、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科研机构、研发平台等联合申报,尤其是市内企事业单位与国内外高校院所联合申报。

2.申报项目应符合创新环境建设项目定位要求,研究成果应具有实际应用价值、可操作性和一定超前性。

3.项目研究报告应立足芜湖,涉及主要研究问题、现状分析、调研案例、实证研究及对策建议等内容,实证及调研的文字篇幅应占总篇幅的50%以上。对策建议部分应具有科学依据,有较高的可操作性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引用或提供的数据应以 2021年数据为主,并保证真实性和权威性。研究报告字数控制在1万至1.5万字之间,并包含调研记录及 8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

4.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得超过1年。

5.项目研究成果应无偿供我市各级政府部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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