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
(二)关键基础材料
(三)先进基础工艺
(四)产业技术基础
“工业强基”即为“强化工业基础能力”,是工业发展的基石,是支撑和推动工业发展的物质基础条件,直接决定着产品的性能、质量、可靠性和升级换代的潜力,是工业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的根本体现。
到2020年我省乃至全国工业基础能力显著增强,部分具有标志性的核心基础零部件 ( 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和先进基础工艺实现工程化、产业化突破,显著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成功培育一批标杆企业,初步建立与工业发展相协调、技术起点高的工业基础体系,基本满足国家战略和我省高端制造发展的需要。
1、推进重点领域突破发展:
遴选一批标志性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 、关键基础材料和先进基础工艺组织开展工程化产业化突破。
2、推动整机企业与“四基”企业协同发展:
强化产业链协作,形成上下游互融共生、分工合作、利益共享的一体化产业组织新模式,打造命运共同体。
发挥大型企业的引领作用,鼓励整机产品开发初期制定基础需求计划,吸收“四基“企业参与。
鼓励中小企业围绕整机需求,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道路,培育一批国际竞争力强、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打造一批高端“单项冠军”和“隐形冠军”。
3、加快完善产业技术基础体系:
依托优势制造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用户和第三方机构,创建一批具有权威性、基础性、公益性、前瞻性的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
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和可靠性试验验证、计量检测、认证认可、综合分析等关键基础技术研究。
4、加快“四基”领域产品质量提升:
发挥企业质量品牌建设的主体作用,坚持走质量为先、以质取胜的“精工制造”发展道路,重点提升“四基“产品的稳定性、可靠性和一致性。
完善”四基“领域标准体系,支持企业参与制修订团体(联盟 )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产品标准对接。
加大对品牌、商标的保护力度,培育自主品牌,鼓励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培育一批特色显著、竞争力强的国内外知名品牌。
5、推动“四基”军民融合发展:
推动先进军用技术成果向民用领域转移转化。促进民用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参与国防建设。梳理武器装备和民用装备对工业基础共性需求,实施军民融合技术攻关。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强化军民资源的开放共享,鼓励“四基”领域军工重大设备设施、各类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互相开放共享。
对企业实施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总投资3000 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强基技术改造项目,按照项目设备购置额的 8%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可达500万元。
1、申报的项目属于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简称“四基”)等领域,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2016年版)》和《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南(2016年版)》工业强基重点和方向(具体目录见省经信委网站、企业云平台);
2、项目前期工作完备,资金基本落实到位,已开工建设且项目建设期合理;
3、项目投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项目为制造业(不含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项目。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技术、设备不予补助;
4、列入导向计划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优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