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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将为大家具体介绍关于合肥市省级 外资专项激励资金申请通知!具体包括申请材料条件及2022年截止时间流程等,该项目最高奖励 150万!详情如下,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免费咨询以下专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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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省级外资专项激励资金申请奖励条件
(一)支持新兴产业到资
1.对 2021年度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超过 2000 万美元(含2000 万美元,外方股东贷款除外,下同)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家电、生命健康、绿色食品、数字创意十大新兴产业,按企业实际外资到位金额 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 150万元。
(二)支持存量企业增资
对 2021 年度增资超过2000万美元(含 2000万美元)的外商投资企业,按企业增资到位额 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50万元。
(三)支持新设重大外资企业
对 2021年度在皖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房地产、金融业及类金融业企业除外)投资总额超过1 亿美元(含1亿美元),按企业实际到位外资金额 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50万元。
(四)支持总部和研发中心项目1.支持研发中心项目。
对世界 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在我省新设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研发机构,按企业 2021 年实际研发投入的1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50万元。
2.支持总部项目。
对 2021年度在安徽新设的外商投资跨国公司中国区及以上总部项目,每个项目最高奖励200 万元。
备注∶企业到资增资奖励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予以支持。
合肥市省级外资专项激励资金申请材料
1.外资专项激励资金申报表。
2.2021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年度信息报告书。
3.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申报企业承诺书,承诺申报的所有文件、资料真实、合规、完整、有效,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核对,完全一致,并自愿承担因申报不实带来的一切后果,承诺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为审核本申请而进行的必要检查,包括本企业到资情况、主营业务、企业存续状态等,承诺企业 5年以内无严重失信行为。
5.申报企业 2021年度实际外资到资证明的复印件∶外汇主管部门业务登记凭证、银行入账业务回单、银行收汇客户回单、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其他由第三方出具的且法律认可的入资证明等。
6.申报十大新兴产业到资奖励的需要提供企业经营范围等基本情况,标注所属的新兴产业类型,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7.申请外资研发机构奖励的,还需提供;
(1)明确的研究开发领域和具体的研发项目,固定的场所、科研必需的仪器设备和其它必需的科研条件,用于研发的投资不低于200 万美元的证明材料;
(2)专职管理和研发人员,其中具有相当本科以上学历的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占研发中心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80% 的证明;
(3)进行研发所需资金的来源、具体用途、数额,相应的财务预算报告;
(4)研发内容先进性的说明及研发成果的归属;
(5)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证明或统计部门认可的研发费用证明;
(6)其他可以提供的研发中心证明材料。
8.申报总部奖励的,还需满足并提供相关材料(详见附件)
合肥市省级外资专项激励资金申请时间
2022年2月23 日-3月1日。
合肥市省级外资专项激励资金申请流程
(一)企业根据属地原则向所属县(市)区、开发区利用外资统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请申报单位严格对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特别是企业法人信息等需跟工商登记信息保持一致,企业上一年度实际外资到资证明材料要规范完整,同时对申报企业是否具有失信行为进行审查(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
(三)县(市)区、开发区利用外资统计主管部门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需将企业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核验),市商务局将对经核验后的材料进行抽查。县(市)区、开发区利用外资统计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审核完成后,将企业纸质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步报送)附外资专项激励资金汇总表(附件2 )、申报表(附件3,加盖公章),于3月1日前统一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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