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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粮食局《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粮食产业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为项目申请报告(含电子版)、附表(含电子版)及证明材料扫描件(须附目录)一式两份。
二、证明材料包括: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2. 达到规模条件(粮油加工企业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粮油食品加工企业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经审计的企业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 企业管理体系和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4. 近三年未发生安全事故和产品质量问题证明。
5. 项目投资明细,设备购置清单、合同、发票,项目实施的有关材料(合同、协议等)复印件,有关费用支出的银行付款凭证,对应发票或收据等复印件,以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材料,包括照片等。
三、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主体责任。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于5月16日之前报送至高新区经贸局1327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程高俊,谭卓阳 联系电话:65324525,65869522
邮箱:1947941272@qq.com
附件:
2、 安徽省粮食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8年省级粮食产业化项目的通知
3、 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粮食产业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高新区经贸局
2018年5月7日
咨询热线
400-0507-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