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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资讯依据《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合政办〔2018〕24号)的要求,现将2018年合肥市自主创新政策“借转补”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自主创新政策“借转补”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登录“合肥市科技型企业信息管理系统” ,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材料应明确承诺项目建设具体起止时间和预期绩效目标,作为项目评审的重要依据。项目经评审立项后,项目建设起止时间和预期绩效目标原则上不能变动。
2.按照属地申报的原则,由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经贸)局组织项目申报,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经贸)局对项目申报材料应认真审核把关,并进行网上审核。
3.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在线打印项目申报书,与相关附件材料一并胶装成册(一式3份),报送属地科技(经贸)局。
4.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遴选拟扶持的项目,经市产业政策联合审核小组审核通过并公示后,报市政府审定。
二、2018年合肥市自主创新政策“借转补”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在线申报时间为2018年6月1日至6月8日,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经贸)局对申报材料审核后,需行文将推荐的项目材料于2018年6月11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经贸)局需报送的材料包括:推荐函(1份),推荐项目清单(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各3份)。网络申报系统关闭时间为6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基本要求
1.申报单位须纳入“合肥市科技型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企业库。
2.申报单位无知识产权纠纷。
3.已获国家、省等各类计划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4.有在研项目逾期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5.申请借款额度,单个项目资金支持不低于100万元。
6. 项目实施时间原则上为2年。
项目要有明确的研究开发内容和产业化目标及取得的科学创新成果人,实施期为两年。产学研联合申请的项目需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资金安排、知识产权归属、法律责任等。项目申报书编制要科学合理,项目一经批准立项,技术和经济指标原则上不予调整。
项目研发投入中,项目承担单位投入不低于70%,市级补助资金不超过30%,补助资金每个项目100万元。
4.对外合作研发项目
政策第37条:支持本市企事业单位与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德国等国家和地区的高校、科研院所、技术领先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提升创新能力,对科技合作研发项目,择优给予资金支持。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我市与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德国等国家和地区的高校、科研院所、技术领先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的在肥企事业单位;
(2)合作项目对提升我市创新能力有推动作用。
申报材料:
(1)合肥市借转补项目申报书;
(2)“借转补”项目绩效目标承诺书;
(3)产学研合作协议及其他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
0551-65300528 0551-65300044
微信号:18755150022
重点补充:合肥市自主创新政策“借转补”项目2018年申报材料要求
近期由于“合肥市科技型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维护,申报单位在线申报关键技术重大研发类项目日期延长至2018年6月22日(申报系统关闭时间为22日下午17:30),同时申报材料中需附“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见附件),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经贸)局对申报材料审核后,需行文将推荐的项目材料于2018年6月26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
特此通知。
附件:
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合肥市科技局:
本单位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郑重承诺:申报2018年度产业政策项目资金所报送的所有信息及材料均真实、准确、合规。如申报成功,保证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如有不实之处,或违反相关规定:本单位愿意接受合肥市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等相关规定的处理。
特此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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