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申报条件、程序及材料整理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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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03.05
长丰县就业见习基地和创业见习基地认定实行审批制,机关事业单位见习基地认定实行报备制。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向县人社局申报,由县人社局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见习场所、管理制度、培训条件、师资配备等进行实地考察评估,提出审批意见,对审核通过的,由县人社局按相关程序审批确认,并通过长丰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见习基地有效期3年,3年期评估合格的,可继续作为见习基地。 关于长丰县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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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申报条件:
(一)在长丰县范围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二)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内部制度健全,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并对见习工作有积极性;
(三)制定完备的见习管理制度、见习计划和考核机制,有专门人员具体负责见习管理工作,委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有责任心的人员作为见习指导老师;
(四)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适合各类青年和毕业生的见习岗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有利于青年和毕业生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
(五)能够按时为见习人员发放见习补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六)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七)就业见习基地重点吸纳符合我县产业发展导向、发展潜力较好、规模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行业内知名度较高的企事业单位。
创业见习基地须在本县行政区域依法成立或由政府批准设立的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培训(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载体内运营,经营时间2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提供一定技术含量岗位,员工不超过30人的创业企业。
长丰县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申报材料:
一)长丰县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申报表;
(二)长丰县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
(三)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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