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词: 安徽省著名商标申请 科技项目申报中心 企业研发中心申报 新产品鉴定中心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
关于合肥市 进一步加大纾困力度助力企业发展若干举措实施细则 如下,加大纾困力度助力企业发展若干举措 “鼓励限上批零住餐企业提质增效 申请奖励补贴、时间、流程等内容,有不懂的地方或者想要咨询申请的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你解答说明!
政策免费指导热线: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一、鼓励限上批零住餐企业提质增效
(一)具体条款
鼓励限上批零住餐企业提质增效。对2021年度销售额 5 亿元及以上的限上批发业企业,二季度销售额同比增速达10%以上的,给予20 万元一次性奖励;限上零售业企业零售额二季度同比增加 1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限上住宿餐饮业企业二季度营业收入同比每增加 100 万元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 万元。
(二)支持对象
除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外,其他符合政策规定条件在经开区注册且主体税种在经开区缴纳的限上批零住餐行业企业。申请的项目须在经开区范围内组织实施。
(三)申报时间和方法
1.申报时间
2022年7月 15日—2022年7 月25日。逾期没有申报,视为自动放弃,市商务局、区经贸局将不再受理。
2.申报方法
企业单位申报主体首先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信息管理系统,并录入真实完整信息,完成注册;其次对照自身经济类型及发展实际,订阅相关政策条款,详细阅读实施细则,提前做好申报准备工作;再次是关注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中发布的通知要求,及时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提供纸质申报材料 2份(胶装成册,于7月25 日下班前交至经开区管委会B座3楼 2301办公室),并关注区经贸局及市商务局审核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区经贸局按照分配的用户名登录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四)申报条件和材料
1.限上批发企业。
申报条件:
(1)经开区内通过统计局网上直报系统上报统计数据的限上批发企业;( 2)2021年度销售额5 亿元及以上(以2021年度统计报表数据为准);(3 ) 2022年二季度销售额(以当年二季度统计报表数据为准)同比增速达10%以上的。
申报材料:
(1)商务政策申请表(附件1 );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2021 年度统计报表(统计报表需在全国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下载);
(4)企业2022 年6月、3月和 2021年6月、3 月统计报表(统计报表需在全国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下载);
(5)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 2 )。
2.限上零售企业。
申报条件:
(1)经开区内通过统计局网上直报系统上报统计数据的限上零售企业;( 2)2022年二季度零售额(以当年二季度统计报表数据为准)同比增加 1000 万元及以上的;
(3)无同期基数的企业, 2022 年二季度零售额不低于5000万元可视为符合条件,给予10 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
(1)商务政策申请表(附件 1 );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2022 年6月、3月和 2021年6月、3 月统计报表(统计报表需在全国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下载);
(4)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 2 )。
3.限上住餐企业。
申报条件:
(1)经开区内通过统计局网上直报系统上报统计数据的限上住宿和餐饮企业;
(2)2022 年二季度营业额(以当年二季度统计报表数据为准)同比增加100万元及以上的;
(3)无同期基数的单位, 2022 年二季度营业额不低于500万元可视为符合条件,给予5 万元一次性奖补。
申报材料:
(1)商务政策申请表(附件 1 );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2022 年6月、3月和 2021年6月、3 月统计报表(统计报表需在全国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下载);
(4)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 2 )。
(一)具体条款
对受疫情影响上半年延期且于当年度举办的市场化展会项目,按照不超过实际缴纳场租费用25%的标准给予支持,单场补助金额不超过 10万元。
(二)支持对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展览项目的主办单位,或受主办单位书面委托的承办单位,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除外。
(三)申报时间、方法和材料
1.申报时间
2022年7月 1日—2022年11 月30日。逾期没有申报,视为自动放弃,市商务局、区经贸局将不再受理。
2.申报方法
申报主体首先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并录入真实完整信息,完成注册;其次对照自身经济类型及发展实际,订阅相关政策条款,详细阅读实施细则,提前做好申报准备工作;再次是关注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中发布的通知要求,及时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提供纸质申报材料 2份,并关注区经贸局及市商务局审核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区经贸局按照分配的用户名登录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市外会展承办单位无需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下同)
3.申报材料
(1)商务政策申请表(附件 1 );
(2)专业场馆运营方与展会主办方上半年确定办展的证明材料、展会场租结算清单、现场视频、现场 8张;
(3)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 2 )。
政策免费指导热线: 19855109130
(可加v)
咨询热线
400-0507-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