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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为推进众创空间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制定了铜陵市众创空间申请考核办法,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具体内容有哪些?
一、铜陵市众创空间申请考核对象
在铜陵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截止2018年7月31日备案时间超过一年的市级及以上众创空间。
二、铜陵市众创空间申请考核内容
众创空间绩效考核参照科技部《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省科技厅《安徽省众创空间备案实施细则》和《铜陵市众创空间认定办法(试行 )》等文件,从以下六个方面对考核期内众创空间运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1.创新创业条件建设情况:众创空间产权面积、空间布局、创业环境、服务平台搭建及办公设备提供等情况。
2.集聚创新创业者情况:众创空间内活跃企业(有纳税、缴纳社保)数,考核期内新注册企业数。
3.提供技术创新服务情况:考核期内为企业提供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及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等合作提供检验检测、研发设计、小试中试等专业技术服务案例及次数。
4.提供创业融资服务情况:考核期内以债权、股权投资等方式成功为创业企业进行创业融资的案例和数量。
5.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考核期内开展各类创业讲座、创业论坛、创业沙龙、投资路演、宣传推介、创新创业赛事等创业教育培训和活动的次数。
6.其它特色工作情况:考核期内充分挖掘、整合资源,创新性地为创业企业提供有效服务的案例,包括推进产学研合作、向创业者宣传并协助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以及所开展的工作在新闻媒体作为典型经验予以宣传、表彰和推广等情况。
三、考核方式
众创空间绩效考核按照《铜陵市众创空间绩效考核指标评价体系》(附件1)采取材料评审和现场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市科技局组织省科技厅推荐的众创空间运营管理方面的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并到现场复核。
四、铜陵市众创空间申请考核奖励
众创空间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85分(含)以上为优秀,60分(含)至8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在绩效考核中获优秀等次的给予 30万元奖励,考核不合格的要求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不能完成整改的取消市级备案和相关考核资格。
五、申报材料
1.铜陵市众创空间绩效考核申请表(附件3);
2.绩效考核期内工作总结;
3.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六、附则
本办法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本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附件1
铜陵市众创空间绩效考核指标评价体系
序号 |
主要指标 |
考核内容 |
分值 |
1 |
创新创业条件建设 (20分) |
面积产权情况 |
7 |
平台搭建情况 |
7 |
||
办公设备提供情况 |
6 |
||
2 |
集聚创新创业者 (30分) |
活跃企业数 |
15 |
新注册企业数 |
15 |
||
3 |
提供技术创新服务 (15分) |
众创空间自身提供服务 |
7 |
与第三方合作提供服务 |
8 |
||
4 |
提供创业融资服务 (10分) |
债权投资企业数 |
5 |
股权投资企业数 |
5 |
||
5 |
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12分) |
创新创业培训次数 |
6 |
创新创业活动次数 |
6 |
||
6 |
其它特色工作情况 (13分) |
媒体表彰推广情况 |
4 |
帮助企业争取政策情况 |
4 |
||
其它特色工作 |
5 |
附件2
铜陵市众创空间绩效考核评分细则
序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1 |
面积产权情况 |
7 |
500㎡以下计3分,500-1000㎡计5分,1000-2000㎡计6分, 2000㎡及以上计7分;其中创客办公面积不足80%的,按每少10%扣1分计,扣完为止。 |
平台搭建情况 |
7 |
建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1个计4分,每增加1个加1分,最高计7分,没有计0分。 |
|
办公设备提供情况 |
6 |
提供办公桌椅、计算机、宽带网络每项计1分,建有公共会议室、商务洽谈室、休闲区的每项计1分,最高计6分,没有计0分。 |
|
2 |
活跃企业数 |
15 |
空间在孵企业有职工缴纳社保或有纳税的可认定为活跃企业,1个活跃企业计1.5分,最高计15分,没有计0分。 |
新注册企业数 |
15 |
考核期内众创空间新注册1个企业计1分,最高计15分,没有计0分。 |
|
3 |
众创空间自身提供服务 |
7 |
空间自身为企业提供服务1项计3分,每增加1项加1分,最高计7分,没有计0分。 |
与第三方合作提供服务 |
8 |
空间与第三方合作每家计2分,最高计8分,没有计0分。 |
|
4 |
债权投资企业数 |
5 |
考核期内以债权投资每家企业计1分,最高计5分,没有计0分。 |
股权投资企业数 |
5 |
考核期内以股权投资1家企业计3分,每增加1家加1分,最高计5分,没有计0分。 |
|
5 |
创新创业培训次数 |
6 |
考核期内开展创新创业培训每次计1分,最高计6分,没有计0分。 |
创新创业活动次数 |
6 |
考核期内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每次计1分,最高计6分,没有计0分。 |
|
6 |
媒体表彰推广情况 |
4 |
考核期内获媒体表彰推广每次计1分,最高计4分,没有计0分。 |
帮助企业争取政策情况 |
4 |
考核期内帮助企业争取相关政策或项目每次计1分,最高计4分,没有计0分。 |
|
其它特色工作 |
5 |
考核期内开展其他相关特色工作的按每项1分计,最高计5分,没有计0分。 |
附件3
铜陵市众创空间绩效考核申请表
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本次参加铜陵市众创空间绩效考核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内容和全部附件材料真实。如有虚假、伪造等违规情况,由我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 位 (盖 章): 年 月 日 |
县区科技局审核意见: 经审查,该单位申报材料内容和全部附件证明材料真实,同意推荐参加绩效考核。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注:申报单位需按照绩效考核内容提供考核期内相关证明材料。
咨询热线
400-0507-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