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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兑现2021年长丰县第一批支持自主创新政策的通知 如下,以下内容包括 长丰县兑现支持自主创新政策( 高企 )申请材料条件及时间,其中首次认定奖励 20 万! 需要具体咨询申报或者代理的可以咨询卧涛小编为您指导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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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长丰县兑现支持自主创新政策(高企)申报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2年 3月28日-2022 年4月1日; 9: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二、长丰县兑现支持自主创新政策(高企)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申报基本条件:适用对象为在本县区域内注册,主体税种在本县缴纳,申请项目在本县组织实施的独立核算的企(事)业法人;
申报基本材料:申报政策奖励资助的单位须符合申报条件,一是提出书面申请,从县政府网站下载填写相应条款申报表并加盖印章;二是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三是提供相关必备证明材料。
三、长丰县兑现支持自主创新政策(高企)申请奖励补贴及范围材料
本批次申报《政策》第12条:
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重新认定)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再给予 1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申请表》(见附件表 1 );
(2)批准文件或证书;
(3)承诺书(见附件表2 )。
以上申报材料均一式2份,并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另将各类附表的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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