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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合肥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条件流程是怎样的?申报自己你补助会有哪些?以下小编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关于合肥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需要咨询申报的都可以免费咨询以下专人在线电话为你做专业指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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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和绩效评价,加快集聚创新资源,打造一批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推进高质量协同创新,构建高能级平台体系,培育高层次人才队伍,实施高水平科技攻坚,推进高效能成果转化,依据科技部印发《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19〕31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与国内外重点科研院所高校合作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8〕50号)和《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与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科政〔2020〕2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新型研发机构,是指聚焦科技创新需求,主要依托国内外高校院所优势创新资源合作共建,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研发服务的独立法人机构。
合肥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条件
第二章 认定条件
第三条 符合以下条件可认定为市新型研发机构: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由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组织、产业联盟、海内外人才团队以及其他投资主体单独或联合出资,在本市注册成立独立法人机构;拥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稳定的资金来源,具备开展研发和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设备和固定场地等基础设施。
(二)拥有优质创新资源。依托或联合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龙头企业国家级科研平台、知名跨国公司高水平研发平台优质创新资源,具有稳定的技术成果来源,技术成果具有产业化基础和市场化前景。
(三)符合重点产业方向。应符合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发展方向和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重点建设领域,以及未来产业发展的前沿性技术需求。
(四)具有稳定的研发团队和经费投入。具有行业知名科学家及高水平的研发团队,团队拥有核心技术,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其中合作方派驻研发人员比例不低于30%。具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投入,年度研发经费占年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30%。
(五)具有明确的功能定位。以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技术服务为主,形成前沿技术研究、工程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创业与孵化育成一体化的功能体系。
(六)建立市场化管理体制。建立适应市场化运营的现代科研机构管理制度、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研发人员激励约束制度等。
合肥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资金补助等好处
第三章 政策支持
第四条 符合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合肥市在建设运营、技术研发、人才招引、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一)建设支持。新型研发机构由依托单位与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合作共建,共建方签订具体投资协议,强化属地主体责任,落实物理空间。
(二)运营支持。新型研发机构正式运行起五年内,每年根据其实际需要,给予适当运行、研发经费支持,包干使用,主要用于保障其基本运行、人才培养、研发及产业化等,支持资金每年最多不超过2000万元。经费支持规模通过具体合作协议予以明确,并由市级财政和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级财政按1:1比例承担。
(三)人才招引支持。新型研发机构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申请享受《关于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合办〔2020〕18号)等市现有人才政策支持。
(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鼓励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及产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股权投资方式,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及所孵化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对于新型研发机构所孵化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以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奖励,技术人员一次性缴纳税款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最长不超过5年。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及其培育企业积极申报我市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支持。
第五条 对于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或对产业发展创新有巨大促进作用的重大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可按照第四条中的支持类别给予“一事一议”政策支持。
第六条 已签订共建协议并得到相关政策支持的新型研发机构,如申请本政策支持,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由同一主体在本市建设的新型研发机构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本政策支持。
第四章 绩效管理
第七条 每年定期对新型研发机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引育、企业孵化、体制建设等方面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后续政策支持的重要依据。(《合肥市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
第八条 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制度,健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工作机制。
第九条 新型研发机构应定期报备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财务审计报告等,及时报告重大研发成果、科研计划项目进展情况,以及名称变更、投资主体变更、重大人员变动等重大变化事项。
第十条 获得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的新型研发机构,须遵守财政、财务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自觉接受监督检查。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纳入研发投入统计。各新型研发机构要切实加强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市及县(市)区、开发区财政、审计部门根据职责,负责财政资金的预算管理、审核拨付、资产管理和审计等工作。
合肥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流程
第五章 组织保障
第十一条 市政府对支持建设的新型研发机构实行联合审定会商制度。
(一)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牵头,市科技局、发改委、财政局、投促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联合审定会商会的主要成员,负责审定新型研发机构的规划布局、引进设立、建设运营、政策扶持等,并将审定意见提请市政府研究决定。
(二)会商会组织协调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负责召集、协调以及统筹相关意见上报等日常工作,并会同相关成员单位,负责新型研发机构政策兑现、绩效评价、监督管理和科研计划、科技成果管理等具体工作。市发改委负责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大院大所合作项目的谋划、推进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新型研发机构的绩效评价工作。
(三)各县(市)区、开发区及有关部门对拟引进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需市级财政资金政策支持的,应形成组建方案、合作协议报会商会研究审定后,提请市政府研究决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科技局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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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序号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指标解释 |
评分标准 |
指标说明 |
备注 |
1 |
投入 (30分) |
项目 立项 (27分) |
立项规范性 |
4 |
通过对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评价,判断项目的申请、设立、审批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申报和审批的规范情况。 |
1.立项依据充分: |
评价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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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8 |
通过对项目的实施方案或计划文本进行审查,判断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扶持政策实施的相符情况。 |
①总体目标具体、明确,具有明确的研发方向和清晰的发展规划; ②根据实施情况设置明确的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合理;
③年度绩效目标与总体政策目标相一致,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
评价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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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 (30分) |
项目 立项 (27分)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15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绩效目标的细化、量化情况。 |
依据年度绩效目标设置绩效指标: |
评价要点: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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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资金 落实 (3分) |
资金及时到位率(自筹及区级配套) |
3 |
实际及时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保障程度。 |
资金及时到位率=实际及时到位资金/应补资金×100%;指标分值=权重*资金到位率。 |
评价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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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过程 |
项目
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制定科技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制度涉及如下方面: |
评价要点:平台的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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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
项目
管理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3 |
制度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①管理制度及其实施符合法律法规、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
评价要点:新型研发机构实施过程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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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新型研发机构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②资金的支付经过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科技新型研发机构财务经过内部或者外部审计;
④资金使用符合新型研发机构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
评价要点:财务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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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产出 (22分) |
项目 产出 (22分) |
管理成本控制率 |
3 |
考察新型研发机构实施管理实际产生的费用是否超过上一年成本控制率。 |
年度实际管理成本:单位运营费用总和; |
评价要点:成本统计核查; |
机构前3年发展变化大,费用变动大的,可不考核本指标,分值增加到其他产出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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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22分) |
项目 产出 (22分) |
质量达标率 |
5 |
考察项目实施的质量情况,用于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的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通过抽查,现场核实新型研发机构年度实施项目的完成质量是否达标;质量达标率=(抽检合格数/抽检单位数)*100%。 项目质量达标率为100%的得5分,每降1%扣0.2分,扣完为止。 |
评价要点: ①工程建设依据项目验收结论及竣工检测资料,评价工程建设实体质量; ②科研项目根据专家评审结果,评价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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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目标任务完成率 |
14 |
考察项目计划是否全部完成。 |
项目计划完成率达100%得满分,若发现不符合,按比例扣分,每降低1%扣10%分值,扣完为止。 ①市级支持工程建设、合作协议及科学研究项目按年度计划完成; ②平台内部年度按工作计划完成。 以上2项各占50%权重分,全部符合得满分,否则扣除对应权重分。 |
评价要点: ②市与院所双方合作协议建设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计划完成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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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效果 |
社会 效益 (18分) |
社会发展贡献情况 |
10 |
考察平台通过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孵化企业等方式为社会发展的贡献情况。 |
①企业合作通过技术转移实现成果转化化,对当地产业具有填补市场空白、提高科技含量(增加附加值)、改进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等促进作用显著,得4分;促进作用较好,得2分;促进作用不明显,不得分。 ②通过技术转移或技术研发等活动,为当地解决产业共性关键技术问题,完善产业链或培育新产业集群有带动作用等促进作用显著,得2分;促进作用较好,得1分;促进作用不明显,不得分。 ③组织科技人员、企业技术人员等培训人次,增长率超过上一年,得1分,每低于3%扣10%分值,1分扣完为止。 ④平台通过资本、技术、专利入股孵化企业,年孵化5家以上的得3分,3家以上的得2分,1家以上的得1分,不孵化的不得分。 |
①对各地市支柱产业及市场产品供给情况; ②科技成果或高新产品贡献情况; ③技术转移培训人次; ④孵化企业数。 |
平台及其入驻企业 |
12 |
科技进步贡献情况 |
8 |
考察平台在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新发现新原理的重大原创性和科学价值,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重大需求中关键问题,通过技术转移、技术研发、资源共享、孵化企业等方式为科技进步增长的贡献情况。 |
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新发现新原理的重大原创性和科学价值,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重大需求中关键问题,得8分;通过技术转移或技术研发取得:国际标准(国际代表性论文、国际科技奖励、国家级科技进步奖、国家发明专利金奖),得6分;国家标准(省部级一等奖、国家发明专利银奖),得4分;国内行业标准(省部级奖、行业协会奖励),得2分;未取得,不得分。 |
①科技人员代表性论文、国际、国家重大科研奖项; ②上年度平台及其入驻企业科技成果或高新产品的获奖、标准取得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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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 |
经济 效益 (6分) |
经济增长贡献情况 |
6 |
考察平台通过技术转移、技术研发、资源共享、孵化企业等方式为经济增长的贡献情况。 |
①平台及孵化企业的营业收入数高于上一年,得2分,每少1%扣0.2分,2分扣完为止。 ②促成的在国家技术合同网上合同登记额高于上一年,得2分,每少1%扣0.2分,2分扣完为止。 ③促成的在国家技术合同网上合同登记额增长率高于上一年,得2分,每低于1%扣10%分值,2分扣完为止。 |
①国家技术合同网上登记合同数; |
平台及其入驻企业(不适合此指标的项目,分值分摊到项目效益其他指标中) |
14 |
可持 续影响 (10分) |
科技平台发展可持续性 |
5 |
考察科技新型研发机构的内部管理对平台可持续性发展的影响。 |
①组织建设
建立符合平台运营需要的相关规划实行理事会、董事会决策制和院长、所长、总经理负责制;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设立党组织;以上2点各占0.5分,符合得0.5分,不符合不得分,满分1分。 |
①管理机制、组织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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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 |
可持 续影响 (10分) |
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 |
5 |
考察平台科研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水平。 |
①学科带头人为国家重点人才,得2分;教授或同级别正高职称,得1分; ②固定研究人员的水平及结构35-50岁高级职称5人以上得0.5分,10人以上得1分; ③年度吸引培养博士或高级职称1人以上得0.5分,5人以上得1分; ④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30%得1分,每低于1%扣10%分值,1分扣完为止。 以上指标满分5分,符合得相应分值,不符合扣除相应分值。 |
①学科带头人职称; ④上年度吸引培养博士或高级职称人才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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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受益对象满意度(3分) |
科技新型研发机构满意度 |
3 |
考察科技人员及入驻企业对科技新型研发机构的满意度。 |
满意度达到90%的得满分,每降低1%扣0.20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
满意度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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