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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安徽省财政厅联合发布了《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企业稳岗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这是基于去年普惠制岗位补贴——“参加失业保险并承诺1年内不实施规模性裁员的企业可申请”的基础上,在申报范围上进一步扩大——“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同期省城镇登记失业率”,让更多企业享受补贴,为企业减负。
截至目前,合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已公示三批企业享受岗位补贴名单,据统计,2018年共有2338家企业获得补贴,已领取1.2亿资金!
备受关注的是,2018年度稳岗补贴将于11月30日截止申报!请及时申报,莫错过政府补贴!
合肥市稳岗补贴申报
一、申报条件
(一)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政策。
(二)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僵尸企业”。
(三)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用。
(四)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同期省城镇登记失业率,列入国家化解产能过剩计划的煤炭、钢铁企业裁员率低于10%。
二、发放补贴标准
(一)稳岗补贴(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
计发比例按照企业上年度单位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确定。
列入国家计划的煤炭、钢铁等化解产能过剩企业稳岗补贴计发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基金结余和申领企业数量确定,不得低于企业上年度单位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二)增补稳岗补贴(煤炭、钢铁等列入国家化解产能过剩计划的企业)
依据化解产能过剩企业入库内部退养职工人数,按参保地1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计发。
三、申报与发放
企业通过安徽省稳岗补贴网上申报系统办理稳岗补贴申报,经企业所在地市、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预审,市、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予以确认。确认后向所在地市、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申请材料。
市、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报市、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公示后将汇总表报同级财政局复核,经复核后,采取一次性发放方式将稳岗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四、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稳岗补贴确认(申诉)书》
3.《稳岗补贴申请表》
4.《职工增减变动情况表》
5.《失业保险缴费汇总表》
6.企业上一年度失业保险费缴费凭证复印件
五、申报时间
企业应于每年11月30日之前通过安徽省稳岗补贴网上申报系统办理稳岗补贴申报。
企业办理网上申报后应于每年12月10日前向所在地市、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申请材料。
未按上述要求时间进行网上申报和报送申请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结转到下一年度。
六、补贴资金用途
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增补稳岗补贴可用于企业发放内部退养职工生活费、缴纳内部退养职工社会保险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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