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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制造业三年倍增产业扶持政策资金 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新产品、规上奖励及申报流程原则

作者: 编辑: 来源: 发布日期: 2023.05.18

关于组织申报 2022 年度促进制造业三年倍增 产业扶持政策资金的通知 如下,以下小编将为大家具体讲讲马鞍山市 制造业三年倍增产业扶持政策资金 具体包括马鞍山市专精特新小巨人 制造业单项冠军 新产品 规上奖励及申报流程原则,企业同一项目只可一次性申报一项市级政策 则全部取消 ( 例如同一项目只可申报新建项目补助与技改项目补助 其中一项;同一技改项目只可申报一次补助) 。同时申报省市政策 的, 按 “就高不重复”原则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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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涛小编可以为您带来关于项目申报、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评价、专精特新、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两化融合、企业技术中心等项目的辅导规划。

一、申报原则及注意事项

() 申报主体为在本市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和健全财务管理机构的企业以及相关单位 (申报 5G 基站电 费补贴的中国移动马鞍山分公司、中国电信马鞍山分公司、 中国联通马鞍山分公司、中国铁塔马鞍山分公司除外)

() 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导向和我市产业 发展规划。对列入《安徽省工业投资及技术改造导向计划》、 《马鞍山市工业项目投资导向计划》及省、市重大产业发展 专项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 企业参照市市场监管局注册登记信息开展自评, 对自身属于何种行业性质予以明确,并由企业所在县区、开 发园区核实确定, 确定后原则上不再更改。

() 企业同一项目只可一次性申报一项市级政策,否 则全部取消 (例如同一项目只可申报新建项目补助与技改项目补助 其中一项;同一技改项目只可申报一次补助) 。同时申报省市政策 的, 按 “就高不重复”原则兑现。

() 企业申报政策前对自身信用信息予以自查并承诺 不存在失信情形。对于存在失信情形的企业,整改到位后方 可兑现奖补资金,整改期限为 2023 6 月底前,即 2023 6 月底前仍未完成信用修复的不予兑现奖补资金。各县区、 开发园区、新区项目主管部门要将第三方信用评价结果运用 到财政资金项目申报中,加强对项目单位的信用审查和比 对。

()涉及税收贡献的统一审核口径为 “所属期”非 “入库 期”,且不含出口退税、留抵退税金额。

三、  申报方式材料

() 认定类 (免申即享) 政策

包括:

1.对当年新认定国家级重点 “小巨人”企业奖励 30 万元。条件:以每年工信部公布的名单或省级相关佐证材料为准。

2.对当年新认定国家级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奖励 20 万 元。条件:以每年工信部公布的名单或省级相关佐证材料为准。

3.对当年新认定省 “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奖励 10 万元。条 件:以 2022 3 22 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2 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名单的通知》名单为准。

4.对当年新认定省 “专精特新”企业奖励 5 万元。 条件: 以2023 1 9  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关于公布 2022 年度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名单为准。

5.对当年入选省高成长企业培育库的工业企业奖励 20 万 元。条件: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认定为准。

6.对当年获得国家级制造业 “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培育企 业分别奖励对 50 万元、40 万元。条件: 以 2022 11 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印发第七批制 造业单项冠军及通过复核的第一批、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 业 (产品) 名单的通知》( 工信部联政法函〔2022251 ) 公 布的名单为准。

7.对当年获得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未获省级奖补 )奖 励 20 万元。条件: 以 2022 12 6  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 化厅关于公布 2022 年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 公布的名单为准。

8.当年获得国家、省消费品工业 “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 示范企业奖励 10 万元。 条件: 以 2023 1 18  日安徽省经 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 2022 年安徽省消费品工业 “三品”示 范企业名单的通知》公布的名单为准。

9.对当年获得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未获省级奖补 ) 奖励 10万元。条件:以 2022 10 19  日《关于公布 2022 (31 ) 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公布的名单为准。

10.对当年获得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未获省级奖补 ) 分别奖励 50 万元、20 万元。条件: 以 2022 9 13  日安徽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 2022 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 名单及复核结果的通知》公布的名单为准。

11.对当年获得省级新产品,奖励企业研发经费 5 万元,单 个企业最高 10 万元。条件: 以 2022 4 18  日《安徽省经 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确认 2022 年安徽省新产品(第一批) 的通 知》、 2022 7 28   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确认 2022 年安徽省新产品 (第二批 ) 的通知》、2022 11 3  日《安徽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确认 2022 年安徽省新产品 (第三批) 的通知》、2023 1 20  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确认 2022 年安徽省新产品 (第四批) 的通知》公布的名单为准。

12.对当年认定的省级绿色工厂企业 (未获省级奖补 ) 奖励 20 万元。条件:以 2022 8 29  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 于公布 2022 年安徽省绿色工厂名单的通知》公布的名单为准。

13.对当年参加 “精品安徽、皖美智造”宣传活动的企业, 市财政在省财政补助基础上按宣传推广总费用的 30% 给予补助,县区、开发园区按不低于 10%给予补助。条件:以 2022 6 27  日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拨付 2022 年“精品安徽”央 视宣传省级补助资金 (第二批) 的通知》公布的名单为准。

14.对首次新增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连续两年均为规模 以上的,分年度奖励企业总额 20 万元。条件: 以市统计局和 税务局提供的名单为准。

15.对首次升规纳入核算的信息产业企业奖励 20 万元。条件: 以市统计局提供的名单为准。

16.对当年地方财政实际贡献(当年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 税所形成的地方所得部分 ) 2000 万元,且贡献增幅超 20% 的年度亩均效益评价结果为 A 类的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按增量部分的 10%奖励企业管理团队,最高 100 万元。 条件: 以市亩均效益办会同市税务局提供的符合条件企业名单为准, 2022 年度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结果公布后兑现。

17.当年认定国家级、省级试点示范的工业互联网项目 (5G 和工业互联网典型场景、新模式示范应用、优秀解决方案) , 分别奖励 50 万元、 30 万元。条件: 以 2023 1 31  日工业 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 2022 年工业互联网 APP 优秀解 决方案名单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23 13 ) 2023 3 3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 2022 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名单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 202343 ) 公布的名单为准。

以上政策无需企业申报。市经信局相关业务科室将符合 条件的申报主体名单、佐证材料( 国家、省相关认定文件, 相关部门出具的佐证文件等) 及奖补额度等信息录入 “惠企 通”服务平台,县区、开发园区、新区项目主管部门对申报信 息初审、核实,将经审核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企业名单正式 行文报市经信局, 市经信局复核后报市财政局拨付资金。

() 申报类政策

包括:推动新一轮高水平技改制造,大力培育龙头领军 企业,打造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当年认定国家数字化转型新 型能力体系标准评估等级 2A3A4A 5A 企业,列入《工 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 目录的规模以上机器人生产企业奖 励,购置机器人奖励,新认定的机器人省级新产品、工业精 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励,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奖 补, 支持 5G 网络建设, 推动企业内网改造升级。

以上政策由企业申报。 需在 “惠企通”服务平台内填写或 上传以下共性材料,并根据项目类别提供个性化材料。网上 申报上传的所有电子版材料 (合同、发票、票据、证明等) 必须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画面、字迹特别是合同、发票、 票据等的数字必须保证清晰,反映原件原貌。 申请单位名称 必须为全称并盖章。

共性材料包括:

1.项目单位资金申请报告;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非盈利机构提供主管部门 颁发的资格证书 )

3.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申明(须有法人代表签名、加盖 单位公章, 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

个性材料根据不同项目类别分别提供, 包括:

1.推动新一轮高水平技改制造(一般技改项目 )

(1) 备案(核准 )

必须提供技改类备案 (核准) 文件原件 (加盖备案机关 公章的备案表,且有清晰的备案时间、项目性质、项目代码), 以及相对应的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基础资料。新建项目 一律不予奖补。

(2)入库

申报奖补的技改类项目中,凡固定资产投资 (计划总投资 ) 金额在 500 万元 ( ) 以上 (以备案、核准文件中的金 额为准,下同 ) 的,在申报奖补时必须已纳入国家 “统计联网 直报平台”的技改类项目库,并服从经信系统调度,且备案(核 准) 、入库、 申报奖补三者的项目名称、项目代码必须完全 一致,并提供纳入国家 “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技改类项目库 证明材料。

(3)发票

设备及附属设备有效结算证明 (即增值税发票) ,必须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增值税发票购买方名称必须与项目法人单位名称相 一致;

a 必须是 2022 年度的增值税发票;

b 增值税发票必须与技改设备一一对应;

c 增值税发票必须与设备采购合同相匹配;

d 增值税票不含税的总额在 100 万元 () 以上 (实际 兑付按不含税金额计算 )

e 设备及附属设备必须计入申报企业的固定资产或在 建项目,同时提供 5 年内不对外转让纸质承诺。

(4)其他资料

《马鞍山市推动新一轮高水平技改制造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2)

a  《设备发票清单》(pdf xls 格式)(见附件3) , 设备采购合同、付款凭证的原件扫描件;

b 申报时段企业最新征信报告。

2.推动新一轮高水平技改制造( “零增地”扩能技改项目 )

在满足 “一般技改项目”全部要求的基础上,  “零增地”扩 能技改项目,必须是针对生产线直接进行的扩大生产能力的 技术改造项目,且提供由项目备案部门认定的、确为扩能项 目的证明;同时提供由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出具的该项目 不新增建设用地的证明。

3.推动新一轮高水平技改制造 ( “产线填平补齐”技改项 目 )

在满足 “一般技改项目”全部要求的基础上,“产线填平补 齐”技改项目还须提供由县区、开发园区经信部门组织专家评 审, 并共同认定的、确为 “产线填平补齐”项目的有效结论。

推动新一轮高水平技改制造项目重要事项说明:

` 因技改项目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等特殊需要,须同步 准备一套清晰、完整的纸质申报材料 ( 与“惠企通”平台上 传材料保持一致) ,待市经信局复审结束后, 由各县区、开 发园区经信部门统一收集报市经信局投资与规划科审核。

a 同一项目、设备、发票与 “智能化改造”补贴政策不得 重复申报、不得重复享受。

b 根据 “党办〔2022 5  号”文件要求,  “除省政策要求配 套支持或政策明确在省政策奖补基础上叠加支持之外,同一 企业的同一设备、同一项目奖补,按 从‘高但不重复享受’的 原则执行”,故申报并获得本次奖补的技改项目,其备案 (核 准 ) 文件、2022 年度设备增值税发票,不得重复享受其他各 级奖补,即同一项目[ 备案(核准)文件,发票 ]只可申报享 受新建项目补助与技改项目补助其中一项,同一技改项目[备 案( 核准) 文件, 发票]只可申报享受一次补助。

c 申报市级技改类奖补资金的项目,符合省级 ( ) 以 上技改类奖补政策的,应主动申报,并努力争取支持。

4. 大力培育龙头领军企业

申报材料:

(1) 马鞍山市企业做大做强奖励申请表(见附件 4)

(2) 经审计的企业申报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等( 审计报告全本)

5.加快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市智能制造标杆示范企业奖励,支持企业数字化生产  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等智能化改造项目申报时间另行 通知。

6. 当年认定国家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体系标准评估等级 2A 3A 4A 5A 企业

申报材料:

(1) 马鞍山市促进制造业升级产业扶持政策资金通用 申请表( 见附件 1)

(2) 通过国家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体系标准评估等级 2A 3A 4A 5A 企业认定相关证明文件。

7.列入《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目录的规模以上机 器人生产企业奖励

申报材料:

(1) 马鞍山市促进制造业升级产业扶持政策资金通用

申请表(见附件 1)

(2) 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 目录的规模以上机器人生产企业的证明文件;

(3) 企业两个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 告原件扫描件,包括审计报告正文 ( 含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 注册会计师签字)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 表、现金流量表 ) 、报表附注。

8.购置机器人奖励

申报材料:

(1) 马鞍山市促进制造业升级产业扶持政策资金通用 申请表( 见附件 1)

(2) 企业上一年度已购置工业机器人(自由度 e 4)清 单、交易流水、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 (发票日期应当介 于 2022 1 1  日至 2022 12 31   日之间)

(3) 机器人在企业车间使用的电子照片 (每个机器人 2 张照片,其中含机器人名牌照片 1 张,并附照片文字说明性)

9.新认定的机器人省级新产品、工业精品、首台套重大 技术装备奖励

申报材料:

(1) 马鞍山市促进制造业升级产业扶持政策资金通用申请表( 见附件 1)

(2) 省级新产品、工业精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文件;

(3) 产品 2022 年度内销售额及清单,发票扫描件、合 同扫描件 (发票日期应当介于 2022 1 1  日至 2022 12 31  日之间)

10.  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奖补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拥有平台研发、建设与运维的资金 来源,具有专业的运营和管理团队。平台具备完整的工业互 联网平台参考架构,涵盖边缘层、工业 PaaS 层、工业 SaaS   层,对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有较强的积累和应用。

申报材料:

(1) 马鞍山市促进制造业升级产业扶持政策资金通用 申请表。

(2) 马鞍山市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书(见附件 5)

(3) 项目资金证明材料,包括 2022 年度设备采购清单 和设备采购合同、设备及附属设备有效结算证明 (必须是增 值税票,且总额在 100 万元以上)

(4) 平台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5) 相关证明及补充材料,包括平台所服务及接入企 业花名册, 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6) 因项目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等需要,需同步准备

一套纸质申报材料(原件,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照片、 彩印等 ), 待平台申报结束后, 由各县区、开发园区经信部 门统一收集报市经信局审查。

兑现方式:择优选取不超过 5 个、投资额不低于 100 万 元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按平台投资额的 20%给予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的奖补。

11.支持 5G 网络建设

申报材料:

(1)马鞍山市促进制造业升级产业扶持政策资金通用 申请表;

(2) 5G 基站 2022 年用电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3) 5G 基站实际运营证明材料 (包括用电合同、 电费发票、银行付款凭证等 )

兑现方式:按照基站每年实际产生用电费用的 20%给予 补贴,每年单个企业补贴上限 300 万元。

12. 推动企业内网改造升级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是在加强新一代网络建设,推动 工业互联的实践中取得明显成效的制造企业。主要包括制造 企业用时间敏感网络(TSN)、边缘计算、工业无源光网络 (PON) 、工业以太网、工业无线等网络技术改造企业内网络,

实现生产设备/设施、仪表仪器、传感器、控制系统、管理系 统、工厂应用系统等关键要素的泛在互联互通,投入不低于 100 万元。

申报材料:

(1) 马鞍山市促进制造业升级产业扶持政策资金通用 申请表;

(2) 内网改造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3) 项目资金证明材料,包括网络改造设备采购清单 和采购合同、网络改造设备有效结算证明 ( 必须是增值税票, 且总额在 100 万元以上)

(4) 因项目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等需要,需同步准备 一套纸质申报材料( 原件,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照片、 彩印等), 待平台申报结束后, 由各县区、开发园区经信部 门统一收集报市经信局审查。

兑现方式:对于投入不低于 100 万元的内网改造项目给 予设备及软件投入 20%的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四、申报程序

() 集中申报。项目单位按规定要求,如实备齐项目 申报材料 (免申即享类政策按前述要求无需企业集中申报, 但县区、开发园区、新区主管部门需注明企业行业属性) , 在项目申报通知发布后, 注册登录马鞍山市 “惠企通”服务平台, 进入 “项目申报”栏目填报有关内容事项, 向县区、开发 园区、新区项目主管部门申报。

() 初审核实。县区、开发园区、新区项目主管部门、 财政部门及时登录马鞍山市 “惠企通”服务平台, 对本辖区企 业申报材料完备性、真实性以及行业属性等进行初审并现场 核实情况,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汇总表以正式行文方 式报市经信局,行文应一次性说明本次推荐申报的全部项目 数、 申报资金总额以及分类别项目数、资金额,行文所附项 目汇总表中要注明项目申报单位或个人姓名、联系电话。

() 复审。市经信局各相关业务科室严格按照《涉企 行政事项管理办法》、《关于规范涉企政策资金兑现工作的 通知》等有关规定, 对企业申报材料开展审核或组织评审。

() 信用查询和重复比对。市经信局各相关业务科室 对复审通过的项目按要求开展信用查询和重复申报比对,对 严重失信企业和涉及重复申报项目由业务科室提出审核意  见。

()报送。经审核确认的项目按照 “三重一大”事项有 关规定研究通过后报市财政局。其中,认定类项目按照 3 30  日市政府市级产业扶持政策有关事项专题会部署,直接进 行公示并报市财政局拨付。

() 财政复核。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审核通过的 项目进行复核。

() 结果公示。将拟兑现的政策扶持项目资金,通过 网络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 按期兑现。对于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履行相 关报批手续后及时拨付市级承担的奖补资金。

五、申报责任

企业 (单位) 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格执行 “对虚 假申报,骗取财政资金的企业、单位、个人,依法纳入不良 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申报享受政府各类产业扶持政策” 的规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市经信局机关 纪委对申报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于项目申报工作中发现的 违规违纪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资金管理

奖补资金按照申报渠道拨付到企业或个人,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滞留、截留、挤占、挪用,市、县 ( )财政及时拨付资金,县区配套资金要及时足额到位, 确保财政奖补资金充分发挥效益。如发现违法违纪现象,将 依法追究责任。

七、附则

本申报指南由市经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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