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批依据:
 (一)《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43号)第11条第(一)款,第31条;(二)《安徽省工业企业技术进步条例》第27条;
 (三)《关于进一步做好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工作的通知》(皖经信科技〔2010〕48号)。
 二:
安徽省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一)产品设计新颖、结构合理、性能先进适用、具备全新的功能或较原有技术有明显改进,具有很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有应用、推广价值。(二)技术资料齐全,数据真实准确;(三)符合规定的鉴定申报程序;(四)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分试产(试用)和投产(使用)两类。无特殊规定的新产品新技术投产(使用)和试产(试用)鉴定一般合并进行;(五)新产品鉴定需达到设计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或用户要求的技术经济指标;具备投产所必须工艺规程、操作规范、安全规程及工装检测和质量控制手段;符合标准化规定;产品质量合格、稳定,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技术经济指标先进,用户反应良好;符合安全、节能、环保、卫生等有关规定。
 三、新产品鉴定程序
 1、企业申请新产品鉴定,应当向省经济信息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和送审技术资料,对具备鉴定条件的,省经济信息委员会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鉴定;
 2、新产品新技术一般采用会议鉴定模式,鉴定组织单位聘请有关专家组织鉴定委员会,以会议形式对新产品新技术进行审查、评价,并作出结论;
 3、鉴定组织单位审核结论,颁发统一制定的《安徽省新产品证书》;
 4、对通过省级鉴定的新产品,有项目承担单位填写《省级新产品鉴定申请表》,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委员会审核,确认后颁发“安徽省新产品证书”。
 总结:先立项(技术合同)→验收(产品研发成功)→会议鉴定→鉴定证书→备案→成果证书
 四、申报材料
 1、鉴定大纲;
 (1)产品名称;
 (2)任务来源;
 (3)鉴定依据;
 (4)鉴定目的;
 (5)鉴定性质;
 (6)鉴定时间;
 (7)鉴定地点;
 (8)鉴定内容;
 (9)鉴定程序;
 (10)鉴定材料目录及提供单位。
 2、计划任务书;
 (1)产品研究范围;
 (2)验收时间;
 (3)结算方式;
 (4)产品的安装与调试;
 (5)售后技术服务。
 3、研制工作总结;
 ①项目的背景及其目的、意义;
 ②技术方案的论证和开关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③项目开发进展情况;
 ④研究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⑤计划任务目标与项目已完成任务目标对比表;
 ⑥技术原理、技术路线及主要技术特征;
 ⑦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⑧技术创新点;
 ⑨成果转化和推广条件及前景;
 ⑩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4、质量控制报告;
 ①关键活动与流程控制;
 ②制定质量计划;
 ③技术评审;
 ④系统测试;
 ⑤质量保证;
 ⑥缺陷跟踪与问题跟踪;
 ⑦系统交付要求。
 5、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①经济效益;
 ②社会效益。
 6、企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1)范围;
 (2)技术要求;
 (3)技术指标要求;
 (4)质量保障。
 7、用户报告;
 ①试用报告;
 ②用户意见。
 8、查新报告;
 ①查新目的;
 ②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
 ③查新点与查新要求;
 ④文献检索范围及检索策略;
 ⑤检索结果;
 ⑥查新结论;
 ⑦查新员、审核员申明;
 ⑧附件清单;
 ⑨备注。
 9、检测报告。
 (1)检验项目;
 (2)部署方式;
 (3)可靠性保证;
 (4)用户鉴别;
 (5)用户管理;
 (6)WEB访问控制;
 (7)下载控制;
 (8)时间控制;
 (9)流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