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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揪动万千企业家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即将开始了,随着近几年政策不断调整,政策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和补助越来越多,很多企业也把高企认定,都作为开年以来最重要的工作来对待,但高企认定在知识产权方面应注意什么,你知道吗?
以下整理了,5条高企认证时,提问率最高的问题。一起来看看你是不是也很疑惑。
一、公司申请的国际专利报高新认定时可以用吗?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简称:指引)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指的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
二、知识产权所有权属个人,申报高新认定时可以用吗?
申报高新认定时所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人一定是企业,若专利所有权属于个人,可以在申报高新认定前,将专利转至公司名下。申报高新认定时企业必须已经获得专利的所有权,且需上传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所有权转让证明。
三、知识产权今年用过之后,申报高新认定时还可以用吗?
《指引》中对企业知识产权进行了分类。其中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Ⅱ类评价。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
四、高新认定申报对知识产权的授权时间有要求吗?
高新认定申报要求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时间为近3年,刚获得授权未拿到证书的知识产权,在上传附件的时候提供授权通知书,以及缴费单据。
五、公司的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需要注意哪些?
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提供其他权属人放弃使用其申报高新认定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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