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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分享关于2022年安徽省国家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内容、要求、方式相关政策内容汇编及解读,如有项目申报相关问题可咨询政策解答热线:15656027297(V同号)
一、示范内容
本次申报将围绕“信息消费+乡村振兴”、“信息消费体验中心”、“信息消费新产品和服务”三大领域9个领域征集并遴选一批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通过示范引领,进一步释放信息消费潜力,推动信息消费扩大和升级。
二、申报条件
(一)示范项目申报单位须在我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技术服务能力和融合创新能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公共利益。
(二)示范项目应具有行业或区域特色,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能够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有利于探索形成具有特色的信息消费发展经验。
(三)由市经信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示范项目申报工作,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加强跟踪检查和业务指导工作。各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的推荐项目不得超过3项。各示范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时,同步登录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网上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四)对入选的新型消费示范项目,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建立信息消费典型案例集、开展信息消费城市行、开展信息消费技能培训、举办信息消费论坛、建设信息消费体验中心、信息消费馆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国家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示范项目,参照省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给予政策支持。
(五)项目承担主体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向省经济信息化厅报告,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对存在监督检查不合格、申报材料存在重大虚假信息、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违法失信行为的示范项目,将取消其示范项目资格,并予以通报。
三、报批方式
各市经信局统一汇总、上报,《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电子版、纸质版各2份)及推荐函于2022年5月9日(星期一)前向我厅报送。
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2022年示范内容
一、信息消费与乡村振兴
(一)电子商务在农村的消费。支持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拓展农副产品市场,实现消费助农。鼓励发展新型电子商务平台,如社会化电商、直播电商、短视频电商等,把数字化、产业化资源向农村延伸,扩大扶贫成效,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助力解决“三农”问题。
(二)大力发展农业服务消费。鼓励发展“互联网+农业”,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农业服务模式,创新农业新业态,丰富信息消费应用场景,打造农村信息消费新模式,鼓励开展面向兴农服务的信息技能培训,促进“新农人”增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三)促进消费。促进农业信息化和农艺融合,培育新兴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促进农业数字化发展。发展农业无人机,智能大棚,农业物联网设备,无土栽培等新型信息助农产品。支持一整套数字乡村解决方案及数字乡村治理信息平台。
二、信息消费体验中心
(四)综合超市类体验中心.运用智能感知设施、标识导视系统、智能综合管理平台、5 G+ XR等科技手段,对具有一定消费力、集聚力和辐射力的商业综合体、园区景区、步行街、大型商超等生活空间进行赋能升级,满足消费者的数字化体验和服务需求,实现商业智能分析、消费行为分析等综合功能,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五)体验中心,旗舰零售。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线下门店建设和改造升级进行线上线下、线下体验、现代物流深度融合,打通线上线下融合消费渠道壁垒,以信息赋能数字消费,不断培养信息消费习惯。
(六)体验展示类体验中心.鼓励消费者通过智能终端设备、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技术、超高清技术等多种形式开展信息消费体验、信息消费知识培训、信息消费技能普及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推广服务,集中展示信息消费产品和服务新成果,持续扩大信息消费影响和覆盖范围。
三、信息消费新产品和服务
(七)消费智能终端;支持5 G手机终端,智能设备,千兆终端等终端消费.加快双千兆技术应用场景的丰富和应用,推动以双千兆为基础的消费类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支持新产品融合应用人工智能和虚拟现实技术。开发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家居,智能显示,智能服务机器人,穿戴设备等新产品和解决方案。
(八)消费数字内容。鼓励利用媒体、短视频、网络直播等方式加快数字创意内容和服务的多元化和品质化发展。支持网上展览、网上旅游、网上办公、网上文娱活动的开发,通过新技术和新的背景,催生融合、共享的在线服务模式。
(九)反向定制消费.鼓励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 VR/AR技术,面向消费者,面向不同的应用和消费场景,结合生产线智能化、自动化、定制化、柔性制造,实现消费者、制造业和信息化高度融合,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差异化需求,培养新型消费理念和消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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