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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业科技园区申报条件、申报流程、申报材料等有关内容整理如下,想要了解更多详情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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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北省农业科技园区申报条件
(一)园区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县市(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
(二)园区要有科学的规划方案,合理的功能分区、明确的主导产业,完善的配套政策,并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三)园区应围绕全省县域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需求进行布局,核心区主导产业应以优势特色主导产业为主,要有效提高当地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
(四)申报园区要有明确的地理界线和一定的建设规模,核心区、示范区、辐射区功能定位清晰,建设内容具体,其中,核心区要有明确的地理界线,四至范围准确;
(五)申报园区应具备一定的规模,核心区面积不少于1000亩,示范区面积不少于5000亩,且核心区内基础设施建设达到通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气、土地平整等“五通一平”;
(六)核心区内有5家以上涉农企业;
(七)核心区应具有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创新平台2个以上,累计开发重点新产品、申请专利、地方标准、行业品牌共5个以上;
(八)园区要有健全的服务体系,统筹科技资源,协调推进,充分发挥园区对当地农业主导产业的支撑作用。主要包括,园区要有科技服务机构,要有比较完善的人才培养、技术培训体系,有一定数量的科技人才(科技特派员、“三区”科技人才等),要有良好的农村农业科技信息化条件,要为职业农民培训提供场所,带动农户1000户以上。
二、湖北省农业科技园区申报材料
(一)湖北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申报书;
(二)湖北省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
(三)湖北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实施方案;
(四)其他有关附件材料。
三、湖北省农业科技园区申报程序
(一)由园区申报单位向所在市(州、林区)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市(州、林区)科技主管部门对拟申报的省级农业科技园区进行初评、筛选,符合条件者经市(州、林区)人民政府同意报送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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