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词: 安徽省著名商标申请 科技项目申报中心 企业研发中心申报 新产品鉴定中心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
一、起草背景
为加快推进我市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重大新兴产业工程、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建设,打造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2017年12月,我市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三重一创”建设的实施意见》;2018年3月,又制定出台了《合肥市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合政〔2018〕30号)。为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创”政策体系,明确各类项目的申报条件、申报程序、支持方式等相关内容,我委与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后,起草了《实施细则》(初稿),征求了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并经市法制办审查备案后,形成《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包括申报主体、申报条件和材料、申报和审核程序、监督管理4个部分。
1.申报主体。政策在合肥市范围内有效,除具有有效期内失信行为信息的企业、单位、个人等不享受该政策外,其他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主体均能享受本政策支持。申报企业(单位)、申报项目应在合肥市重点项目智能管理平台同步填报相关信息。
2.申报条件和材料。支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支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支持重大新兴产业专项、支持企业项目建设、支持企业协同发展、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成长、支持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成长、支持军民融合企业成长、支持企业并购发展、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支持各方协同创新、支持创新平台建设等12类项目,并对这12类项目从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和支持方式三个方面分别作了一一说明。同时,明确支持人才引进培养和支持创新创业两项内容具体细则另行制定。
3.申报、审核程序。从下发通知、组织申报、第三方机构评审、开展联合会商、拟定资金安排方案、方案公示、资金下达七个方面说明了具体的申报和审核程序。
4.监督管理。明确了项目单位、县(市)区(开发区)发改(经贸)部门、咨询、设计等中介机构以及市直相关主管部门的各自责任,并明确了项目申报单位若发生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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