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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为支持民宿建设,针对合肥市的旅游民宿投资企业单位进行补贴,补贴政策为: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且被评为丙级及以上的旅游民宿,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补贴,丙级不超过50万元,乙级不超过80万元,甲级不超过100万元。
接下来给大家分享以下这个政策的具体申报方法,不知道怎么申报的,或者不清楚能不能申报的企业可联系卧涛科技咨询解答,卧涛集团咨询热线:15656027297
一、申报主体
除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外,其他符合政策规定条件在本市区域内注册且主体税种在本市缴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企业、旅游企业(或组织)。文化企业类别参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旅游类参照《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申请的项目须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非国有博物馆的申报主体可放宽至民办非企业。
二、申报、审核程序
本细则申报和审核按“网上申报、部门初审、联合审核、媒体公示”等程序执行。具体如下:
(一)申报时间
本细则申报时间以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和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中发布的通知为准。申报截止期限遇节假日顺延,逾期没有申报,视为自动放弃,市文化和旅游局将不再受理。
(二)申报方法
企业申报主体首先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并录入真实完整信息,完成注册;其次对照自身经济类型及发展实际,详细阅读本实施细则和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提前做好申报准备工作;再次是关注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的申报通知要求,按期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随时关注初审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
所有项目申报均实行属地申报。项目所在地与申报单位住所不一致的以项目所在地为准。
(三)审核程序
各县(市)区、开发区文旅部门按照分配的用户名登录信息系统审核材料,审核合格的项目提交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经业务处室初审、专家评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形成本部门初审意见。投资类项目、专业性强的项目可委托第三方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初审意见提交联合审核小组,按照《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联合审核导则》的规定开展联合审核。联合审核结果在“中国·合肥”门户网站、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市产业政策信息管理系统和《合肥日报》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单位名称、项目、对应条款、核定金额等。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由市文化和旅游局报市政府审批。市财政局在收到市政府批准文件5个工作日内(需要财政复审的除外),根据资金预算安排,将政策资金预算下达或拨付至市文化和旅游局,由其拨付申报单位。
三、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申报条件:
民宿的标准:民宿是指利用农户住宅或闲置的村集体用房,结合当地人文和自然景观特色、生态环境资源及农林渔牧生产活动,以旅游经营方式,为游客体验乡村生活提供餐饮住宿的接待场所,权属合法清晰。
补贴政策: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且被评为丙级及以上的旅游民宿,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补贴,丙级不超过50万元,乙级不超过80万元,甲级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材料:
1.合肥市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表(附件2);
2.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
3.旅馆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4.产权证明,租赁房屋或土地的还需提供租赁协议及产权人的产权证明;
5.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附相关合同、付款凭证,有关投资数额的认定须是申报单位账面直接发生的合规票据支出;
6.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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