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词: 安徽省著名商标申请 科技项目申报中心 企业研发中心申报 新产品鉴定中心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
卧涛为您整理合肥高新区高成长企业补助政策如下。
对当年研发费用超过500万元以上的瞪羚培育企业或瞪羚企业,对当年研发费用比上年增长的部分,给予30%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按项目给予其所获国家拨款额1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配套奖励。
基于人工智能画像进行评估领券,优先支持高成长企业使用“合创券”购买研发设计、技术转移、检测验证、知识产权、评估认证等专业化科技服务。高成长企业在领取“合创券”时可获得更多授信额度。
鼓励培育企业获得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专业风险投资机构或行业龙头企业投资,对当年获得投资(最后一轮融资达1亿元及以上)后估值达10亿元的培育企业,且当年实际到位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对获得投资后(最后一轮融资达1亿美元及以上)估值超过10亿美元的培育企业,且当年实际到位资金不少于5000万美元,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年营业收入超过2亿元(或年实际缴纳税收超过2000万元),企业盈利能力较强、建设资金有保障的高成长企业,优先满足用地需求。对于购置管委会投资开发的研发生产用房的高成长企业,按照实际购买价格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当年实际缴纳税收超300万元的瞪羚企业,按照企业对高新区地方财力贡献增长30%以上的50%予以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鼓励平台型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孵化或并购更多企业在高新区发展。对平台型龙头企业孵化或引进的企业入选为当年的瞪羚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独角兽企业的,按照每家30万元给予平台型龙头企业管理团队一次性奖励。孵化或引进的企业为入选为当年雏鹰企业或瞪羚培育企业,按照每孵化5家给予平台型龙头企业管理团队一次性30万元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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