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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第一起问答类作品侵权案件

作者: 编辑: 来源: 发布日期: 2023.06.15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知乎起诉新浪微博大V“大神说”(曾用名“知乎大神”)、深圳蜂群互动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转载知乎网问答,涉嫌构成著作权一案作出判决:“知乎”胜诉,被告方赔偿8千元。据悉,这是国内第一起问答类作品侵权案件,也是国内首次由互联网信息平台代表用户发起的跨平台版权诉讼案件。


法院认定:涉案问答系作者对某一特定问题的认识和见解,形成了作者不同于他人的独创性表达,构成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2被告未经许可使用了原告享有权利的7篇问答,侵犯了原告所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对于“知乎”,网友戏称是一个“知识与段子齐飞”的神奇所在,一个问题、几人回答,也许就成为“爆款”,自媒体、营销号立刻蜂拥而上,或以文字或以截图的方式转载传播蹭热度。对于这一现象,“知乎”也早就发现了侵权的苗头,最终提起了诉讼。而这次维权也堪称“马拉松”似的案件。


“知乎”官方曾透露,2016年4月26日,便针对“知乎大神”等一系列微博帐号,长期以文字、截图等形式,未经授权转载知乎站内回答的侵权行为进行了前期维权。没有取得效果后,知乎发出了《被侵权的原创者召集》,号召被“知乎大神”系列营销号涉嫌侵犯著作权的用户提供信息,为起诉做证据准备。最终,该案正式立案。


得一提的是,在今年7月份海淀法院审结的另一起涉及知乎问答的涉嫌侵权案件中,法官最终同样裁定原告辛先生在知乎网站上回答的内容属于独创性表达,应被认定为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文字作品;北京新片场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授权将辛先生的回答内容改编成短视频的行为构成著作权侵权。


自媒体时代,公众号、微博、问答社区等已成为现代人表达自我,传递信息、获取知识的重要渠道,不仅受到社会公众的青睐,同时也成为商家营销的重要手段。


法官分析,自媒体平台用户在推送热门文章、视频的过程中,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在于未经许可发布内容侵犯他人著作权问题,涉及到的著作权权项主要是信息网络传播权。


近年来,知乎围绕“保护平台上原创作者版权”进行了诸多尝试。一方面,知乎围绕平台自有优质内容积极进行版权开发;知乎对内对接站内优秀回答者,对外连接出版社,邀请优秀回答者将问答作品拓展、延伸,形成高质量文稿以纸质书和电子书形式发行出版。另一方面,知乎在获取原作者授权后,通过侵权投诉、跨平台沟通合作,甚至法律手段帮助原创作者维护版权。


本案应为自媒体运营主体敲响警钟,提示运营主体尊重原创和版权权利人,通过规范化经营传播热门文章、视频,实现文化繁荣,如果放任抄袭,将直接影响整个行业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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