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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关于印发《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的通知](合林业园林[2021]81号文件精神,我县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大户)进行了网上申报,经乡镇自查,县林业、财政实地核查,安徽鑫谷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26家企业(个人)符合2021年合肥市林业产业林下经济(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要求(具体名单见附表),现拟予公示后上报。
公示期限
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7月25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与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联系。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可靠,以书面形式提供材料。
附件:长丰县2021年申报合肥市林业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企业(个人)县级验收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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