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词: 安徽省著名商标申请 科技项目申报中心 企业研发中心申报 新产品鉴定中心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按照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实施细则要求,拟于近期受理2018年开发区第一批新型工业化政策及2017年第二批工业化政策奖补资金资金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8年8月20日—9月10日
二、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根据《2018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实施细则》、《2017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实施细则》准备政策申报材料,然后登录开发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 ,在“政策服务”栏目上将所需附件材料盖章后以PDF格式上传到系统,提交完毕后等待审核(本次采取网上申报,不需要提交纸质版)。
三、申报政策
(一) 2018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
政策第12条:环境管理标准认证奖励
1.申报条件:
2018年首次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补。
2.申报材料:
①环境管理标准认证奖励申报表(附表27);
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③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政策第13条:新认定研发机构奖励
1.申报条件:
2018年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补。
2.申报材料:
①新认定研发机构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奖励申报表(附表28);
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③省、市相关认定文件复印件。
(二) 2017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
政策第11条:绩效评价A类企业奖励
1.申报条件:
2017年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首次评定为A类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2.申报材料:
①绩效评价A类企业奖励申请表(附表20);
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③综合绩效评价等级相关认定文件复印件。
政策第11条:绩效评价税收贡献奖励
1.申报条件:
2017年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亩均纳税额大于30万元的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工业企业,按照企业实际计税土地面积2元/平方米给予奖励(基于合肥市已经降低土地使用税标准,此次补贴金额由4元/平方米降为2元/平方米)。
按照《关于印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工业企业增效升级的若干政策(试行)等四个文件的通知》(合经区管〔2016〕254号)规定,企业集团、同一法人代表或实际关联控制人的关联企业(区属范围)的,经管委会同意出租的非关联企业的,从工业企业中分离出来的服务业企业,凡使用原工业企业房地产的,合并计算亩均税收。此项政策以企业集团、关联企业代表企业为申报主体。
2.申报材料:
①绩效评价税收贡献奖励申请表(附表21);
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③完税确认表;
④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土地使用税缴纳证明。
(二十一)政策第13条:新认定研发机构奖励
1.申报条件:
2017年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补;2017年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企业)。2017年被同时被认定为省级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同时被认定为省级和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的,可分别给予奖励。
2.申报材料:
①新认定研发机构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奖励申报表(附表26);
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③省、市相关认定文件复印件。
(三十一)政策第18条:两化融合项目软件投资补助
1.申报条件:
2017年软件投资100万元以上的两化融合项目。
2.申报材料:
①两化融合项目软件投资补助申报表(附表36);
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③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包括项目实施后生产效率提高、成本和用工下降、经济效益提升等具体指标分析);
④购置软件的合同、银行付款凭证和发票(验付款凭证和发票原件);
⑤软件投资补助申报明细表(附表37)
(三十二)政策第19条:电子商务销售奖励
1.申报条件:
2017年利用电子商务渠道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申报材料:
①电子商务销售奖励奖励申报表(附表38);
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③企业2017年度新增网络销售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四、申报材料要求
具体政策条款的申报条件和材料要求以《2018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实施细则》及《2017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实施细则》为准
附表1 :政策第4条
小微型工业企业贷款贴息申报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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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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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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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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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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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及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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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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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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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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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信用 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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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济指标 |
指标 项目 |
本 年 |
去年 |
增幅(%) |
指标 项目 |
本 年 |
去年 同期 |
增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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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季度 |
同期 |
1- 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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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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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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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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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缴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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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
项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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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补助 |
20 年1月1日-12月31日 |
推介批次及序号 |
20 年第 批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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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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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支持 金额 |
贷款 贴息 |
新发生贷款或已签贷款合同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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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算贷款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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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贴息金额(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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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我单位承诺: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与政策相符,否则退回所有领取奖补资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经办人: 单位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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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发展局 审核意见 |
经办人: 分管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日 期: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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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审核意见 |
审核奖励金额(万元):
经办人: 分管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日 期: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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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热线
400-0507-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