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2019年安徽省新产品(第四批)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来源:
发布日期: 2020.03.12
各市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有关企业:
根据《安徽省新产品认定暂行办法》(皖经信科技函〔2017〕880号),按照省新产品确认条件,在各市和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核,确认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G系列12-16吨内燃平衡重式叉车”等325项产品为2019年安徽省新产品(第四批)。
附件:2019年安徽省新产品名单(第四批)
2019年度安徽省新产品名单(第四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