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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度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优秀办学单位” 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来源: 发布日期: 2021.01.15

为进一步激励我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培训学校)的办学热情,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学水平,树立行业典范,发挥培训学校在技能人才培养、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服务就业等方面的作用,更好地推动我区的技能人才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度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优秀办学单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在我区范围内设立的培训学校均可自愿申报。

二、评选名额

择优评选出5家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优秀办学单位

三、申报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经法人登记主管部门、税务登记机关年度审验合格;

(二)办学满两年的;

(三)诚信、规范经营,无涉黑涉恶行为,无欺诈、欺骗性经营行为,近三年度内无不良诚信记录或因违规办学被投诉处理、无行政处罚;

(四)近两年内能正常开展培训业务,年培训人数不低于200人,社会信誉良好。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2020年度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优秀办学单位”申报、自评表;

(二)近两年的单位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说明;

(三)自评报告;

(四)近三年内所获各项奖励荣誉等相关材料。

五、评选程序

(一)宣传。通过开发区网站、省、市有关媒体刊播、行业QQ群通知,对评选活动进行多方面的宣传。

(二)申报。符合条件的培训学校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

(三)评审。组织有关单位领导、熟悉业务的相关人员进行评审。

(四)公示。通过开发区网站对评审通过的优秀办学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向区人事劳动局提出书面异议。

(五)确认。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经核查符合评选条件的,由区人事劳动局发文确认。

(六)授予。对评出的5家培训学校授予“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度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优秀办学单位”称号。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于2021年1月15日前填写评选活动申报表(见附件)报送至本次活动办公室: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管委会西楼2425办公室)。

(二)申报材料应实事求是,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如果你想申报该项目,欢迎咨询我们代理申报 0551-653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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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0年度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优秀办学单位评选申报表
申报单位(印章):  申报时间:     
学校名称
校址
法定代表人
校长
设立时间
教学场地面积
年培训人数(人)

政策性补贴培训(人)
社会化培训人数(人)
年培训收入(万元)
教师总数(近三年)
申报学校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主要(可附纸) 本单位自愿参加“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度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优秀办学单位”评选,现特此声明:填写的内容及提供的参评材料真实、准确,如有不实之处,本单位愿承担相关责任。


  声明单位:(盖章) 

     
备注:
1.将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办学许可证复印件附后;
2.统一用A4纸张打印,加盖印章有效,电子扫描发至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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