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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皖科基奖〔2020〕16号)和年度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工作。已经注册为依托单位的,不需重新申请注册,拟申请注册为依托单位的,均需按本通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有关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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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托单位注册申请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机构,可以申请注册为依托单位:
(1)本省境内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公益性机构;
(2)具有从事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的能力和条件;
(3)具有专门的科研管理机构和制度;
(4)具有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5)具有必要的资产管理机构和制度。
二、申请材料要求及时间安排
1.申请单位应提交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书(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单位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2、申请单位将注册申请书一式一份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8月20日前报送至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601号安徽省高新技术发展中心(省基础研究管理中心)804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纸质版申请书应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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