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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蚌人社秘〔2018〕192号)文件和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科技厅 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科人秘〔2018〕5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自然科学研究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实际,现将今年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科研管理、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实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省科技厅、省人事厅《安徽省自然科研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皖科人〔2005〕28号)、《安徽省自然科研实验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皖科人〔2005〕29号)申报自然科研系列助理研究员、实验师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要求
申报2018年度自然科研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符合省自然科研系列(实验)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和省人社厅职称工作的相关要求。申报人员在准备材料和相关单位审核把关时需把握以下要求:
(一)关于任职、聘任、考核等年限的计算。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或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今年申报人员,其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及聘任年限计算至2018年12月31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相应顺延。
(二)关于继续教育。按照皖人发〔2018〕110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因故当年度不能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可顺延至下一年度学习。未按要求选修公需科目或达不到规定的年度学时和累计学时的,不得申报自然科研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严格执行诚信承诺和公示制度。申报人员须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3)。用人单位需对申报人员有关信息和申报材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出具公示证明(附件4)。
(四)关于职称认定。除博士研究生可初次认定中级职称外,所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不含以考代评人员)均需通过参加评审取得中级以上职称,不再开展直接认定中级职称工作。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1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
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一式20份。
4、《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见附件)、《单位公示证明》(见附件)各1份。
5、提供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或文件、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提供任现职后发表的论文、论著以及其他业绩材料的原件。论文、论著的内容与申报专业应相同或相近。
7、近期免冠1寸、2寸照片各1张。
8、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
为便于材料保管,所有申报材料均应装入档案袋报送。档案袋正面附材料清单,包括申报者单位、姓名、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及其它材料。
四、请各单位务必于9月28日前将申报人员的评审材料送送市科技局组织人事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陈蓉新
附件:
1、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doc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doc
3、单位公示证明.doc
4、申报材料清单.doc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纸,双面打印).doc
蚌埠市科技局
2018年9月18日
附件1
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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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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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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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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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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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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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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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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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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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情况 |
毕业时间 |
学 校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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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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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专业技术资格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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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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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何专业技术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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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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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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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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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破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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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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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现职 以来 主要 业务 工作 实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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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论文著作及业务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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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
市(厅)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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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1.申报人须填写本表,每人一式20份, 不另附纸; 2.“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 栏中,须根据 “标准条件” 适用范围和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填写专业名称;
3.取得2种以上学历(学位)的,从第一学历开始填写(由低到高); 4.论文著作须写明刊物名称、刊号、发表日期、出版社名称、字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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