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市做好2019年省级粮食产业化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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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11.13
各县(市)区、开发区粮食主管部门:
根据《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9年省级粮食产业化项目
的通知》(皖粮仓联函〔2019〕271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于11月6日(星期三)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市发改委粮食仓储与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为:各县(市)区、开发区粮食主管部门申报文件、企业申请报告、附表及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内容件附件。
二、申报企业要对项目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县(市)、区、开发区粮食主管部门为项目申报初始受理部门,须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申报项目的初审,开展现场查验,确保项目申报真实准确完整,避免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套取财政奖补资金。
附件:《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9年省级粮食产业化项目的通知》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