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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凤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凤阳县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促进质量品牌建设提升奖励办法的通知》(政秘〔2024〕38号),现开展凤阳县2023年度知识产权项目资助的兑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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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兑现政策内容
1.对我县2023年度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给予所缴纳费用50%的资助,最高不超过0.2万元(授权前转入的发明不纳入奖励范围)。
2.对我县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通过 PCT 途径申请获得国外授权发明专利,每件给予所缴纳费用50%的资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不超过2个国家或地区)。
3.对通过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并获得第三方认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4.对新获得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奖励10万元。
二、申报材料
1.国内授权发明专利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①填报《凤阳县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资助申请表》(附件1),单位申请的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请的本人签字;
②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正反页复印件(原件备查);
③单位申请的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及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个人申请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国外授权发明专利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①填报《2023年度凤阳县知识产权政策兑现申请表》(附件2),单位申请的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请的本人签字;
②授权国知识产权部门颁发的专利证书的全部页复印件,检索本的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③单位申请的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及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个人申请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通过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并获得第三方认证、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①填报《2023年度凤阳县知识产权政策兑现申请表》(附件2);
②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③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兑现流程及要求
各申报单位要对照相关政策文件和本通知要求,如实备齐申报资料,将申报资料一式两份于2024年6月25日前报至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股(同时提交各项申请表电子档)。逾期未申报的,不再给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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