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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0〕159号),为做好我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为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符合《关于开展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0〕159号,以下简称《通知》)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和重点领域,且同时满足《2020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中所列4项必备指标和6项以上可选指标。
二、申报要求
(一)推荐名额。请各市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按分配名额推荐企业,超出推荐名额的,一律不予受理,已列入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不再推荐报送。
(二)材料要求。企业根据通知要求填写“2020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并提供佐证材料。纸质材料要与网上填报完全一致,企业须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申请书(word格式),佐证材料(pdf格式)刻入光盘。
(三)审核把关。各市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负责属地企业的组织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工信部通知要求以及申请书所列初核指标(4项必备指标和10项可选指标)进行审核,对照企业提供的佐证材料(附件3)进行核实,并提出推荐意见。企业纸质申报材料(含佐证材料)妥善保管,留存备查。
(四)报送要求。此次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网上填报通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线报送系统(zjtx.miit.gov.cn)进行,具体填报方式参见报送系统主页说明。请各市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于7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件、2020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2,每个企业一式四份)、佐证材料(胶装成册,每个企业提供1份)、推荐汇总表(附件4)及企业光盘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局),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同步报送至联系人邮箱。
各地推荐申报名额
序号 |
地区 |
名额 |
1 |
合肥市 |
20 |
2 |
淮北市 |
3 |
3 |
亳州市 |
4 |
4 |
宿州市 |
5 |
5 |
蚌埠市 |
6 |
6 |
阜阳市 |
7 |
7 |
淮南市 |
3 |
8 |
滁州市 |
8 |
9 |
六安市 |
5 |
10 |
马鞍山市 |
6 |
11 |
芜湖市 |
10 |
12 |
宣城市 |
5 |
13 |
铜陵市 |
3 |
14 |
池州市 |
3 |
15 |
安庆市 |
7 |
16 |
黄山市 |
3 |
17 |
广德市 |
1 |
18 |
宿松县 |
1 |
合计 |
全省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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