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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造通用人工智能产 业创新和应用高地若干政策的通知》(
皖政秘〔2023〕218
号
) (
以下简称《若干政策》), 按照《打造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 和应用若干政策实施指南 (试行
)》(
皖科高秘〔2023〕425 号 ) 要求,结合前期摸排情况,现组织2024年第一批政策兑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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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涉及条款
此次兑现涉及条款为《若干政策》第一、二、四、五条中的 “1. 加快智算中心建设;2.降低算力使用成本;4. 集聚数据生产处 理供应商; 8.广泛招引重点企业;10.举办创新应用大赛” , 其他条款另行通知。
二、兑现范围
符合政策兑现范围的单位为安徽省内的通用人工智能企业、高校院所以及所在市人民政府,本批兑现项目须发生在安徽省内且时间为2023年 1月1日-2024 年6月15日 (广泛招引重点企 业类项目由于前期已申报,本次时间从 2023年12月8 日起;集聚数据生产处理供应商绩效奖补范围为2023年度数据交易额) 。
三、兑现条件
(一) 加快智算中心建设。
1.兑现单位为各市人民政府;
2.已完成的省内智算中心建设项目;
3.新增单体智能算力规模400P (含) 以上的建设项目;
4. 项目所在市实质性参与项目建设,并依法依规通过贷款贴息、运营补贴等方式给予项目建设和运营实际支持;
5. 建成的算力设施在合同约定运行期内不得搬离。
(二 ) 降低算力使用成本。
1.兑现单位为在安徽省范围内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通用人工智能企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
2.算力使用应为企业实际业务需要;
3.算力使用方应通过算力调度平台统一入口使用安徽省内智能算力;
4.补助范围不属于自建自用范畴,即以合资、独资等方式建 设的智能算力非完全为本企业或关联企业所用。算力补助量应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当算力补助量大于 0 时,才可计算补助:
算力补助量=算力使用量 ( 使用平台算力量) 一算力被使用量 (接入平台算力量 ) 。
(三 ) 集聚数据生产处理供应商。
1.兑现单位为各市人民政府;
2.市级补贴的数据生产处理供应商应为安徽省内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市级补贴的数据生产处理供应商包含数据基础设施提供 商、数据资源集成商、数据加工服务商、数据治理服务商、数据 产品供应商、数据交付服务商、数据经纪服务商、数据分析技术 服务商、数据咨询服务商、数据安全服务商、数据人才培训服务 商、数据合规评估服务商、数据质量评估商、数据资产评估服务商等14类;
4.市级补贴的数据生产处理供应商2023 年数据交易额应不少于 500万元。
(四 ) 广泛招引重点企业。
1.兑现单位为项目所在市人民政府;
2.应为安徽省内引进的人工智能关键技术项目,包括人工智 能领域的智能芯片、核心算法、操作系统和基础软硬件等重点项 目,旨在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企业和团队开展技术研究和应用示范;
3.招引的重点企业已与所在市 ( 包括县区 )签署投资协议;
4.所在市 ( 包括县区 )已给予项目实际金额补助,如装修补助等形式的实际金额补助。
(五 ) 举办创新应用大赛。
1.兑现单位为参加 2023全国通用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大赛并获得一、二、三等奖、优秀奖的企业或团队;
2.与省内落户地市 ( 包括县区 )签署投资协议,自获奖之日 1年内将工商、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迁移至安徽省范围内;
3.按项目获奖时提交的商业计划书为基础,组织实施该项目。
四、兑现材料
(一 ) 加快智算中心建设。
1.各市人民政府 ( 包括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及其所属部 门( 国有企业 ) 与算力建设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制定的建设算力中心方案等,或政府相关批示文件;
2.项目验收报告 ( 应包括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完成时间、使用芯片型号、数量等信息 );
3.所在市 ( 包括县区、园区 )财政通过贷款贴息、运营补贴 等方式给予算力建设项目建设、运营补贴支持依据,如银行转账证明等。
(二 ) 降低算力使用成本。 (由省算力调度平台提供,各市审核后一并上报 )
算力调度平台实际使用情况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算力使用方相关材料 ( 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算力使用项目情况说明、承诺书 );
2.算力租用合同或关联合同、发票;
3.订购算力资源产生的区块链存证;
4.其他补充材料。
( 三) 集聚数据生产处理供应商。
1.市政府盖章的补贴金额和绩效情况报告;
2. 市政府盖章的本市数据生产处理供应商的补贴清单 ( 附企业名单、单位地址、2023 年数据交易额、补贴金额等 ) ;
3. 市数据资源局、市财政局联合上报文件。
( 四) 广泛招引重点企业。
1. 关键技术项目证明材料 ( 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发表论 文、所获荣誉、技术成果检测情况、应用图片、服务对象体验调研报告等 ) ;
2. 投资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包括项目投资方、投资金额、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内容等;
3. 项目所在市给予企业招引和建设项目补助兑现证明文件。
( 五) 举办创新应用大赛。
1. 与省内各市 ( 包括县区) 签订的投资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包括项目投资方、投资金额、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内容等;
2. 大赛获奖证书;
3. 参加决赛时提交的商业计划书。
五、支持方式
( 一) 加快智算中心建设。
1. 省级每年按照市级实际补助额度的1/3 给予符合条件的市补助;
2. 特别重大的项目,省市采用“一事一议”方式支持。
( 二) 降低算力使用成本。
给予算力使用方不超过算力总支出 20%的补助。
( 三) 集聚数据生产处理供应商。
组织开展绩效评估,对绩效评估结果为 “优秀”的市,省级根据市级补贴一定比例给予各市综合奖补。
( 四) 广泛招引重点企业。
对引进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关键技术项目,省级按照市级 ( 包括县区) 实际补助金额的 30% 、最高1000 万元给予项目所在市奖补,用于智能算力建设和招引重点企业。
六、工作要求
1. 请各市人民政府认真组织开展政策兑现工作,于7 月5 日 下午5 点前将推荐函、兑现项目汇总表 ( 见附件 ) 和兑现材料 ( 加 盖公章 ) 一式两份送至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 ( 合肥市马鞍山路 509号 ) 。
2. 各单位须对推荐的项目严格把关,并按照《打造通用人工 智能产业创新和应用若干政策实施指南 ( 试行 ) 》 ( 皖科高秘〔 2023 〕 425号 ) 要求做好管理监督。
3. 今年还将适时组织下一批政策兑现,满足当前批次兑现条件,逾期未报送的项目不得参加下批次政策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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