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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信部联通信〔2021〕77号)有关部署,支持打造5G应用安全创新示范中心,提升5G应用安全保障能力,现组织开展2021年5G应用安全创新示范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安徽省政策代理免费咨询:198 5510 8681 0551-65300518
一、申
为贯彻落实《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信部联通信〔2021〕77号)有关部署,支持打造5G应用安全创新示范中心,提升5G应用安全保障能力,现组织开展2021年5G应用安全创新示范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安徽省政策代理免费咨询:198 5510 8681 0551-65300518
一、申报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联合体可自愿申报。申报主体应满足5G应用安全科研能力、软硬件资源、人力资源和管理能力、协调动员能力和示范能力等要求(详见附件1)。
二、工作程序
(一)申报。各申报主体编制申报材料,并于2021年10月15日前提交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推荐单位)。中央企业集团公司所属省级公司、子公司及部属单位按照属地化原则向所在地省级推荐单位申报。
(二)推荐。省级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核,符合条件的向工业和信息化部予以推荐。原则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如推荐属地内基础电信企业专业公司或部属单位牵头申报,可再增加1个推荐名额。
(三)报送。请于2021年11月5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推荐申报汇总表(加盖印章,见附件2)、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含电子版光盘)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四)认定。2021年底前,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进行复审并公示,最终认定“5G应用安全创新示范中心”。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动员。请各省级推荐单位和相关中央企业集团公司高度重视,做好组织宣传工作,动员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中央企业省级公司(子公司)积极参与申报。
(二)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按照“成熟一个、认定一个”的原则,严控中心数量,确保质量。请各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切实推荐能够代表本地区、本企业实力的单位参与申报。
附件1
5G应用安全创新示范中心申报和创建指南
申报单位名称 |
【请填写单位全称】 【联合申报请填写所有单位名称】 |
方 向 (可多选) |
(5G安全产品) (5G安全端到端解决方案及应用推广) (5G安全服务(测评、平台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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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类别 |
【企业 事业单位 科研院所 高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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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行业 |
【根据《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2021-2023年)》,重点行业包括:信息消费、融合媒体、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物流、港口、采矿、电力、油气、农业、水利、教育、医疗、文化旅游、智慧城市共15个行业】 【申报主体从中选择填写,如填写多个行业,申报主体应按照优先级顺序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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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 |
手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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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手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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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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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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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及定位 |
【建设5G应用安全创新示范中心的目标及定位,不超过5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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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领域及 能力特色 |
【不超过300字】【主要示范领域行业属性,示范能力特色,例如产品特色、方案应用情况及前景、服务能力特色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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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情况 |
【不超过200字】【5G网络环境、5G安全应用场景等,可参考指南中申报条件第五条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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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中心现有基础条件注 |
涉及 行业,应用案例 项、解决方案 项,承担国家级重大项目 项,承担省部级重大项目 项,发明专利 项,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项,牵头国家、行业、联盟标准 项,其他 【可以按照以上内容反馈也可以自行组织内容,不超过2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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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声明
我单位声明此次申报材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 位(印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联合体可自愿申报。申报主体应满足5G应用安全科研能力、软硬件资源、人力资源和管理能力、协调动员能力和示范能力等要求(详见附件1)。
二、工作程序
(一)申报。各申报主体编制申报材料,并于2021年10月15日前提交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推荐单位)。中央企业集团公司所属省级公司、子公司及部属单位按照属地化原则向所在地省级推荐单位申报。
(二)推荐。省级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核,符合条件的向工业和信息化部予以推荐。原则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如推荐属地内基础电信企业专业公司或部属单位牵头申报,可再增加1个推荐名额。
(三)报送。请于2021年11月5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推荐申报汇总表(加盖印章,见附件2)、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含电子版光盘)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四)认定。2021年底前,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进行复审并公示,最终认定“5G应用安全创新示范中心”。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动员。请各省级推荐单位和相关中央企业集团公司高度重视,做好组织宣传工作,动员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中央企业省级公司(子公司)积极参与申报。
(二)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按照“成熟一个、认定一个”的原则,严控中心数量,确保质量。请各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切实推荐能够代表本地区、本企业实力的单位参与申报。
附件1
5G应用安全创新示范中心申报和创建指南
申报单位名称 |
【请填写单位全称】 【联合申报请填写所有单位名称】 |
方 向 (可多选) |
(5G安全产品) (5G安全端到端解决方案及应用推广) (5G安全服务(测评、平台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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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类别 |
【企业 事业单位 科研院所 高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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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行业 |
【根据《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2021-2023年)》,重点行业包括:信息消费、融合媒体、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物流、港口、采矿、电力、油气、农业、水利、教育、医疗、文化旅游、智慧城市共15个行业】 【申报主体从中选择填写,如填写多个行业,申报主体应按照优先级顺序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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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 |
手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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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手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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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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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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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及定位 |
【建设5G应用安全创新示范中心的目标及定位,不超过5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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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领域及 能力特色 |
【不超过300字】【主要示范领域行业属性,示范能力特色,例如产品特色、方案应用情况及前景、服务能力特色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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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情况 |
【不超过200字】【5G网络环境、5G安全应用场景等,可参考指南中申报条件第五条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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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中心现有基础条件注 |
涉及 行业,应用案例 项、解决方案 项,承担国家级重大项目 项,承担省部级重大项目 项,发明专利 项,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项,牵头国家、行业、联盟标准 项,其他 【可以按照以上内容反馈也可以自行组织内容,不超过2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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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声明
我单位声明此次申报材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 位(印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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