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卧涛接到客户咨询,该企业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公司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执行已经到期,现在正在办理重新认定的手续,比较疑惑现在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是按高新技术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还是按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呢。相信这个疑问有不少企业都存在,安徽卧涛提醒您,要时刻关注高企认定后的相关管理后续,快到期了就要做好重新认定的准备。
高新技术企业在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按照上述规定,该企业在重新认定期间的企业所得税还可以按照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但到年底还没有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就应当补缴10%的企业所得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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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卧涛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已有多年成功经验,深度了解认定的条件、流程以及认定过程中的各种细节。安徽卧涛前后服务3000余家企业,无数个案例让卧涛意识到高企认定所做的不仅仅是通过初次认定,认定成功后的各项维护也非常重要。如果认为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就高枕无忧了,往往企业后期就会懈怠,对二次认定造成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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