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词: 安徽省著名商标申请 科技项目申报中心 企业研发中心申报 新产品鉴定中心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
芜湖市扶持大数据产业发展政策正在兑现中!目前是针对2021年芜湖市扶持大数据产业 政策!兑现奖补和申请流程方式等内容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看看,也可以免费咨询渔渔小编为您解答!
政策专人免费指导电话: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芜湖市扶持大数据产业发展政策兑现类别
严格按照《芜湖市扶持大数据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规定》类别组织兑付,其中“支持大数据产业园建设”不在本次兑付范围。
芜湖市扶持大数据产业发展政策兑现流程方式
2021年度扶持大数据产业发展政策兑现将通过“惠企政策网上超市”线上平台开展:
1. 免申即享类:该类政策无需企业申报,由市经信局业务科室根据相关文件依据主动拨付奖补资金至企业账户,各县区需提供相关企业银行账户信息(附件2)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至市局业务科室。
2. 限时即享类:该类政策需要企业线上申报,由各县区、各业务科室线上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限内拨付奖补资金
芜湖市扶持大数据产业发展政策申请时间要求
请各县(市)区经信部门高度重视政策兑现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企业申报,按照《芜湖市扶持大数据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规定》和《2021年芜湖市扶持大数据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规定实施细则》要求对本辖区内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兑付,确保大数据产业政策及时兑现到位。
本年度政策兑现工作企业申报时间截止至6月10日(包括提供银行账户信息),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应于6月20日前完成全部项目审核和兑付工作,并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行文报送审核兑付情况至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芜湖市扶持大数据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大数据企业是指以进行数据生产、采 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为主的相关经济活动,包括数据资 源建设、大数据软硬件产品的开发、销售和租赁活动,以及进行 相关信息技术服务的企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数据资源管 理局共同负责全市大数据企业认定工作。
第二条 支持大数据产业园建设。本规定所称的大数据产业 园是指位于鸠江区中国电信(芜湖)云计算中心的大数据产业园。 对大数据产业园新入驻的企业,给予以下政策:
( 一)房租补贴。对新入驻的大数据企业,租赁办公用房自 用的,按照房屋租赁价格给予三年房租补贴,第一年补贴 100% 房租、第二年补贴 80%房租、第三年补贴 50%房租,单个企业年 房租补贴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
(二)运营补贴。对新入驻的大数据企业, 自企业缴纳税收 之日起,对于地方经济贡献量超过 50 万元以上的由鸠江区按照该 企业地方经济贡献量给予 5 个完整年度运营补贴,即前三年按照 地方经济贡献量的 100%给予运营补贴,后两年按照地方经济贡献量的 50%给予运营补贴。
第三条 给予首购奖励。对首次采购或首次使用大数据企业 自主研发的、具有明确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各类产品(服 务),且采购费用 100 万元(含) 以上的企业,给予实际采购费用 30%的补贴,每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第四条 加大融资支持。对大数据企业利用金融机构非政策
性贷款的,给予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 50%贴 息补助,年贴息额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期限 3 年。
第五条 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对认定为国家级大 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给予省奖补资金的 20%配套 资金支持。对认定为国家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给 予省奖补资金的 20%配套资金支持。对认定为省级首版次软件的 企业给予省奖补资金的最高 20%配套资金支持。
第六条 对上市公司、全国 500 强、全球 500 强或投资在 10 亿元以上的大数据企业在本市设立独立法人单位参照《芜湖市人 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 2019 年)的通知》(芜 政〔2019〕36 号) 中《芜湖市重大招商项目“一事一议”实施办法》 内容执行。
第七条 本规定除已明确由鸠江区承担的产业扶持资金外, 涉及的产业扶持资金由市级与鸠江区按 4:6 比例承担。落户本市 其他区域的大数据企业,载体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相 关政策涉及的产业扶持资金由市与载体单位分级承担,市与县(市,含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湾沚区、繁昌区) 两级按 2:8 比例、市与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 两级按 4:6 比例承担。
第八条 本规定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共同解释。
第九条 本规定纳入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体系, 自印发 之日起施行。
政策专人免费指导电话:19855109130(可加v)
咨询热线
400-0507-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