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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注册公司的类型和名称要求、经营范围、股东和出资金额等附上流程说明

作者: 编辑: 来源: 发布日期: 2023.11.27

如何进行注册公司?如何准备?申请流程是怎样的?本文将带来池州市注册公司的类型和名称要求、经营范围、股东和出资金额等附上流程说明,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联系小编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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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注册公司的类型和名称要求、经营范围、股东和出资金额等附上流程

第一步确实是注册公司,但是在注册公司之前,有这几个要点得准备好。

常见的公司类型有以下5种: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公司、外商独资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

公司类型

对于初创企业来说,“有限责任公司”是目前最适合的企业类型,原因如下:

第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需要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在法律层面上就把公司和个人的财产分开了,可以避免创业者承担不必要的财务风险。

第二,有限责任公司运营成本低,机构设置少,结构简单,适合企业的初步发展阶段。

第三,目前成熟的天使,几乎都基于“有限责任公司”设计投资方案。直接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在未来引进投资过程中也会比较顺利。

二、确定公司名称

常见的公司名称一般有3种形式,不同形式之间并没有本质区别,注册时任选其一即可。

在起名时,建议将字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一下是否已经被注册,尽量保证没有重名,这样通过率会高一些。

三、确定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是全体股东出于公司经营需要,提供或承诺提供给公司的资金总数。我们已有限责任公司来举例。

1、注册资本不需要一次性缴清

2、注册资本写多少,要参考所在行业资质要求

3、注册资本越大,承担的风险/责任就越大

四、确定股东和出资金额

股东是公司的主人,由股东组成的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出资金额,即股东在工商注册登记时股东要认缴的资金。通常我们会把一个股东出资金额占总注册资本的比例,当成这个股东所占的股权比例。

一般在创业初期,我们不建议股东人数较多,避免因股东较多导致权利分散的问题。

五、确定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就是公司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住址”,不同的城市对注册地址的要求也不一样,想具体了解的可以私信我们。

各地对注册地址的要求,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六、确定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是企业可以从事的生产经营与服务项目。它反映的是企业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生产经营方向,是企业业务活动范围的法律界限。

初次注册公司,不知道如何确定经营范围时,可以直接参考行业内同类公司。

七、确定公司高管

这里的公司高管,和通常理解的不太一样,主要是指登记在工商局的公司管理人员。一般建议由核心创始人或大股东任职,为的是加强对公司的管理控制。

1、董事/董事长/ 执行董事

由董事、董事长组层的董事会,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报告工作。

2、法定代表人

在法律层面上,法定代表人行人等同于公司行为,是公司意志的具体体现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在法律层面对公司的所有行为、结果负责。

自然人可以担任多家公司的法人。

3、监事

由于公司股东分散、专业知识和能力差别很大,为了防止董事会、经理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就需要在股东大会上选出监事,代表股东行使监督职能。监事必须是独立于董事、经理之外的人选。

池州市注册公司流程条件

一受理条件

申请人需要准备符合法定形式的齐全的申请材料;市场主体需要已经实行实名登记,并配合登记机关核验身份信息。

二办理形式

可以选择网上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以及快递申请

三申请材料

(一)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1.必须提交。

2.申请人自备原件(纸质或电子)一份。

3.本项须知:人员身份证件可提交身份证或者社保卡,使用纸质材料提交的,黏贴于申请书。市场主体实行实名登记。申请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核验身份信息。

4.表格示例:详见附件1

(二)公司章程

1.必须提交。

2.申请人自备原件(纸质或电子)一份。

3.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申请材料涉及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表格示例:详见附件2

(三)股东或发起人资格证件

1.必须提交。

2.由政府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民政部门、公安部门)核发,提交一份复印件(纸质或电子)即可。

3.股东或者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或者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或者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或者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或者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发起人为外国投资者的,其主体资格文件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四)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文件

1.必须提交。

2.申请人自备原件(纸质或电子)一份。

3.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职工代表签字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4.表格示例:详见附件3

(五)住所使用文件

1.必须提交。

2.申请人自备原件(纸质或电子)一份。

3.采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时,需要提交《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告知承诺书》。符合属地住所负面清单。

4.表格示例:详见附件4

(六)验资证明

1.非必要提交。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需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需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2.申请人自备原件(纸质或电子)一份。

(七)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1.非必要提交。

2.由金融管理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署、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应急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主管部门核发,提交一份复印件即可。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提交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未规定有效期限,自批准之日起超过90日的,申请人应当报审批机关确认其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办理流程

(一)受理

窗口人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立即受理;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会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申请人补正后,应当重新提交申请材料。不属于市场主体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登记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窗口会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二)办结

登记机关予以确认后,当场登记,出具登记(备案)通知书,制发营业执照。根据申请人要求通过窗口邮寄或自取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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