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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学规范推进科技项目建设,池州市科技局局结合自身实际,多措并举强力推进科技项目管理制度改革。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今年以来,先后出台了《池州市科技局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暂行办法》、《池州市科技专项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池州市科技局科技计划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池州市科技局关于科技项目评审推荐等工作规定》,通过完善制度,不断加强对科技项目的监管。
二是严格工作流程。实行分类评审推荐,国家、省各类科技计划,县区、管委会负责科技工作部门(或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初审推荐-市科技局受理审查或现场核查-(专家评审)-分管局长提请局长办公会审定(重大项目须局党组会议议定)-(公示-报市政府审定)-(或会同市财政局)上报省科技厅;市级各类科技计划,市科技局(或会同市财政局)通知-县区、管委会(科技部门,或会同财政部门)初审推荐-市科技局,或会同相关部门受理-专家评审-分管局长提请局长办公会审定(重大项目须局党组会议议定)-(公示-报市政府审定)-市科技局(或会同市财政局)下发通知(或将结果函复市产业基金公司,或相关部门),从而实现管办分离。
三是规范评审程序。项目评审前,有关科室对项目申报单位诚信、环保、重复申报等有关事项进行会审,会审合格的,提交专家评审。项目评审前,评审专家在池州市科技局科技评审评价专家库封闭式随机抽取,评审前12小时通知参评专家。专家评审按事前制定的评分细则开展,全程留痕,年终归档,以备查阅。做到评审科学规范、监管有力,确保评审结果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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