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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是 如何认定申报的呢?下面就来看看《安徽省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 认定管理办法》全文,如果你也想申报认定安徽省 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 可以咨询小编辅导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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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技工大省”建设,全面实施就业创业促进工程,打造公共就业服务领军人才,进一步提升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水平,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安徽省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秘〔 2016〕81号),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认定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主要是发挥职业指导大师的引领示范、培养带动作用,推动公共就业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第三条 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主要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高等院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认定,每年评审认定一次。市级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经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审认定;省级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评审认定,原则上从市级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中择优认定。
第四条 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具有互融并举的综合功能,包括:
1.开展精准职业指导、就业服务、政策咨询;
2.研判人力资源市场形势和趋势;
3.总结和推广就业服务工作的先进经验;
4.培养就业指导后备人才;
5.承担政府及相关部门交办的就业服务工作。
第二章 申报与评审
第五条 申报认定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职业指导大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就业服务工作10 年及以上,具有职业指导师、人力资源师、心理咨询师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2.从事就业服务工作10 年及以上,获得省级及以上就业工作先进表彰;
3.从事就业服务工作10 年及以上,工作成绩突出、成果显著的。
(二)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至少有1 位领衔职业指导大师及 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
2.认真宣传贯彻国家、省、市促进就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3.协调落实促进就业创业各项优惠政策;
4.建立完善的职业指导大师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制度;
5.能够为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
第六条 省级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申报评审认定程序:
(一)下发通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工作通知,明确申报条件、名额及有关要求。
(二)地方遴选推荐。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原则,从市级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中遴选确定候选单位。
(三)省级专家评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对候选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专家不少于9 人,实行无记名票决制。评审全过程接受省纪委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组监督。
(四)公示确认。拟认定的省级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名单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文确认。
(五)授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按统一规格制作牌匾,并向项目单位授牌。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名称按“申报个人名称 + 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命名。
第七条 申报认定省级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需报送下列材料(一式两份):
1.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2.申报单位申请报告。包括:职业指导大师简介及近年主要业绩贡献,申报省级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管理制度和计划目标,能够为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加强职业指导大师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等。
3.职业指导大师候选人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4.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项目遴选推荐组织实施情况及评审结果的报告、市级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认定文件。
第三章 资金补助与项目效果
第八条 经认定的省级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主要用于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所需设备购置、人才培养、技能交流等支出。各市应对省级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开展活动等给予专项补助,所需资金从本级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第九条 省级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要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采取抽检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省级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第十条 省级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应产生以下效果:
1.每季度至少组织1 次及以上区域性就业政策咨询、就业指导等服务交流指导;
2.每年至少开展2 次及以上职业指导大师进园区、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主题活动;
3.每年至少培养2 名以上公共就业服务工作骨干。
第四章 日常运行管理
第十一条 强化省级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的规范化、动态化运行管理。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建设的组织协调、宏观管理;省就业服务局承担省级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评审认定、督查指导、年度考核和期满评估等工作,省人才服务中心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市级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的评审认定、督查指导、年度考核和期满评估;申报单位为工作室具体管理部门,负责工作室的人员配置、场地保障、工作开展、日常管理等。
(二)落实目标规划。省级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要制定两年工作规划,明确工作室发展的方向、重点、层次和规模,有相应的措施加以保障推动。
(三)注重考核激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定期开展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工作成果评鉴,根据评鉴结果以奖代补给予后续支持。具体评鉴办法依照有关文件执行。各市也应建立、健全相应的评鉴制度,引导、激励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技术创新有成果,人才培养见成效。
(四)明确退出制度。自然退出或被强制退出的省级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文注(撤)销,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摘牌。
1.自然退出。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机构设置调整等情形终止法人资格,不再继续履行职能的;职业指导大师因退休、离职、转岗、死亡等原因离开本单位、本岗位导致该工作室一年及以上无符合条件的职业指导大师,不适合存续的;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自主申请要求注销的。
2.强制退出。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经考核评估不合格,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在省级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申报认定、工作成果申报评鉴中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未按相关财经制度规定使用管理财政补助资金,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在工作开展、人才培养方面取得重大成果和进展,或职业指导大师出现重大变化的,应及时向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告。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管理办法及细则。
第十三条 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建设补助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和监督等,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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