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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企业咨询安徽卧涛,2018年安徽省的科技重大专项相关事宜。近期省科技厅出台了关于安徽省科技创新的一系列政策内容,内容里详细说明了关于重大专项的申报情况。下面安徽卧涛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一)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申请对象
在我省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一年以上,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基础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同一项目当年通过其它渠道已申请或已获取省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科技重大专项逾期没有结题验收的单位不予支持。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不超过57周岁(1961年1月1日后出生);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项目申请单位职工,如项目负责人非申请单位职工,需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合同期内在项目申请单位研发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
(二)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补助内容
1、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需符合省科技重大专项指南(见附件3)。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含高新技术培育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骨干企业申报项目;优先支持各市确定的首位产业项目;优先支持围绕高校优势学科凝练的项目;优先支持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
2、突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要有明确的研究开发内容,有具体的产业化目标以及将取得的经济、社会、人才和科技创新成果。项目成果转化产业化目标将作为立项的重要依据 。
3、加强产学研合作。鼓励高校、研究院所与我省企业联合申报项目,高校、研究院所牵头申请的项目必须按政策要求落实自筹资金。产学研联合申请的项目需附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责、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等。
4、项目研发投入中,承担单位投入不低于60%,省、市(县)投入不超过40%,省在市(县)先行投入基础上予以资助。省按照100万元/项、150万元/项、200万元/项三个档次给予支持。
5、项目实施期为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持人要认真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科计〔2016〕19号)、《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2152号)要求,科学合理编制项目申报书、绩效目标和分年度经费预算。项目批准立项后,技术和经济指标原则上不予调整,项目经费总额原则上不予变动。
(三)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材料和程序
1、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申报书、企业相关资质证明、近三年科技研发活动及成果、经审计的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证明附件材料,单位成立实际年限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算。单位法定代表人需签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书、承诺书等在申报系统下载),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推荐程序。2018年省科技重大专项继续实行初审权下放、限额推荐、竞争立项。市、县单位申请项目由各市科技局会同财政局推荐并确定补助资金,联合行文报送。其他单位承担项目由项目申报单位直接报送省科技厅。省属及中央驻皖高校院所推荐项目要同时主动报所属地市科技局备案。本年度项目推荐按照市、中央驻皖和省属高校院所、安徽省实验室和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研究中心、中科大先研院、合工大智能制造院、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和皖北地区及贫困县产学研专项设置,项目推荐数详见附表。
(四)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有关说明
1、各项目申报单位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入“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科技重大专项”一栏,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包括财政涉企系统信息)。
2、各市科技局、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网上填报的专项项目申报书及上传的附件证明材料,要认真审核把关。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在线打印申报书,与相关证明附件材料一并书面装订成册,报送所在市科技局(市留存1份)。中央驻皖高校院所、省属高校、省农科院等有关单位自行组织审核,材料按要求直接报送。
3、各市科技局、有关部门和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包括:推荐函(1份)、推荐项目清单(1份,网上在线打印)、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各3份。网络申报系统关闭为9月17日,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4、业务咨询联系人和电话详见申报指南
安徽省重大专项咨询:18755150022
附表
2018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推荐数简表
序号 |
项目推荐单位 |
项目推荐数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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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个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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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肥市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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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芜湖市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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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蚌埠市 |
24 |
落实皖政办(2018)49号《关于对2017年落实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表扬激励的通报》第24条规定,对蚌埠市另增加3项。 |
4 |
马鞍山、宣城 |
18 |
落实皖政办(2018)49号《关于对2017年落实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表扬激励的通报》第24条规定,对马鞍山、宣城先进市另增加3项。每个市各不超过18项。 |
5 |
安庆市 |
12 |
2015省科技重大专项验收率低,核减3项 |
6 |
其它市 |
15 |
每个市推荐各不超过15项 |
二 |
中央驻皖院所和省属高校院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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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科院合肥物质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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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合肥工业大学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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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
5 |
含省立医院 |
4 |
其它中央驻皖院所 |
2 |
每个单位推荐各不超过2项,其中蚌埠玻璃研究院2015年项目逾期不验收,取消申报资格 |
5 |
安徽省农业科学院 |
4 |
限报农业类重大专项 |
6 |
安徽农业大学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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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安徽科技学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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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其它省属本科高校 |
2 |
各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项,重点支持产学研合作 |
三 |
首批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各1项(依托单位是企业的,由属地市科技局汇总报送。首批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与以上国家级平台是同一个依托单位的,不重复增加指标),安徽省实验室可再申报1项基础和应用基础前沿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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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中科大先研院、合工大智能制造院、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各1项(按归口报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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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皖北地区及贫困县产学研专项(见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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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高校院所 |
2 |
各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项,重点支持产学研合作 |
备注:1.皖北地区及贫困县产学研专项。为引导科技资源向皖北地区和贫困县倾斜,在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推荐指标中设“皖北地区及贫困县产学研专项”。即支持省内高校院所与皖北地区和其它省级贫困县的企事业单位合作项目,除以上限额外,另增列申报指标。申报的项目由省内高校院所牵头承担,项目符合指南、有合作基础或意向、项目实施的成果转化产业化或示范推广,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必须在上述地区见效。申报项目需经所在的市县科技局备案,各相关单位要主动联系沟通、对接合作。省内高校院所推荐项目原则上各不超过2项。
2. 皖北地区及贫困县:包括亳州、宿州、阜阳三市各县区;濉溪县,怀远县、五河县,固镇县,明光市,凤阳县,定远县,霍邱县,寿县,岳西县,潜山县,太湖县,望江县,宿松县,金寨县,裕安区,舒城县,金安区,叶集区,石台县。
附表
2018年省科技重大专项推荐项目清单(表格网络在线打印)
推荐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 |
项目 名称 |
承担 单位 |
合作 单位 |
主持人 |
所属专项 |
市、县投入(万元) |
申请省补助(万元) |
自筹经费(万元) |
研发总投入(万元) |
归口处室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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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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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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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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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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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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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2018年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的申报截止时间是9月17日,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要抓紧时间申报,如果遇到任何疑问可咨询电话:0551-65300528 或微信 13339105710,我们会有专业导师帮您做疑难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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