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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1年安徽省技术合同 奖励政策是怎样的?认定条件有哪些?以下将为大家详细介绍指导, 企业单位需要咨询申请的可以提前免费咨询以下专人在线电话为您解答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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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技术合同奖励
1、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营业税)。《中共中央关于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实现产业化的决定》(财税务字【 1999】273号)、《关于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务字【 2016 】36号)
2、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
3、鼓励高校院所及企业积极开展技术转移转化,依据年度全国技术合同登记系统中的累计交易并实际到账额进行奖补。对500 万元以上至1亿元、1亿元以上至 5亿元以及5亿元以上的,按不同比例分别给予最高 10 万元、50万元、60 万元奖补。(合政办〔 2018〕24号《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45 条)
依据年度全国技术合同登记系统中各单位的技术交易合同登记额,进行差异化奖补。技术交易额累计达到500万元(含)— 1亿元的,按本年度实际到帐额的2%给予最低 1 万元最高10万元奖补;技术交易额1 亿元(含)— 5亿元的,按本年度实际到帐额的1%给予最低 10 万元最高50万元奖补;技术交易额5 亿元及以上的,给予 60万元奖补。各单位可将奖补资金用于技术转移突出贡献人员或团队的奖励以及技术转移相关工作的补助。( 合科【 2018】54号《关于印发市科技局负责执行 < 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条款操作规程的通知》 )
4、企业和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技术入股、转让、授权使用等形式在皖转化科技成果,省按其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到账额,给予技术输出方 10% 的补贴,单项成果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皖政[2017]52 号(安徽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
5.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技术转移转化,依据年度全国技术合同登记系统中的累计交易并实际到账额进行奖补,对100 万元(含)至500万元(不含)的,按比例给予最高5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市、县不重复享受。(肥政秘 [2018]137号《肥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肥西县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ps:本条为区县扶持政策,本文仅列举肥西县政策,各企业请参考各自县区关于技术合同备案的奖励政策。)
以上根据合肥市政策而来,其它市参考!
安徽省技术合同认定条件
技术合同的买方或卖方首次在认定登记系统中注册时,须上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扫描件。在认定登记系统中提交的技术合同信息须与书面技术合同文本保持一致,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买方或卖方对其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及相关资料真实性负责。
登记机构负责本区域内用户注册信息审核、管理和注销;依据《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国科发政字〔2001〕 253号)有关规定,对申请认定登记合同的网上信息与书面信息的一致性、是否属于技术合同进行审核,对技术合同进行分类认定登记,核定技术性收入金额。
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认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认定登记事项,对符合认定登记条件的技术合同,向当事人颁发《安徽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并在该证明和技术合同原件上需加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专用章和登记人员制式印章,在合同原件上注明登记号。
省科技厅授权有关直属机构负责审核全省技术合同变更工作,认定登记全省涉外吸纳技术合同,依据申请复核涉税技术合同。委托有关直属机构负责对全省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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