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3个产品9家企业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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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08.08
7月3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按照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首次核准了29个产品88家企业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其中我省怀远石榴、黄山毛峰茶、黄陂湖大闸蟹3个产品共9家企业予以核准,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其中,怀远石榴、黄陂湖大闸蟹2个产品首次核准企业使用专用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