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度制造强省建设资金省级、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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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10.24
根据《安徽省省级财政支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皖经信财务〔2018〕146号)和工作安排,近期,我委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制造强省建设资金、省级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皖经信财务〔2018〕211号),全面启动评价工作。
本次评价对象包括2017年度制造强省建设资金工业强基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补助、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奖补工业机器人购置、奖补煤矿安全和信息化改造项目、奖补非煤矿山安全和信息化改造项目、奖补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优秀企业、补贴制造业中小企业开展设备融资租赁业务等7个类别、2017年度省级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项目合计463个。
本次评价将严格对照指标体系开展,主要评价各市、直管县资金拨付是否及时足额,有无截留挪用资金现象等;企业申报资料是否真实、项目投入是否落实、项目产出是否实现、是否存在骗取套取专项资金等违法行为;项目日常管理情况、效益实现情况等。旨在通过评价,全面掌握2017年度制造强省建设资金、省级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发现存在问题,推动纠正整改,强化资金使用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本次评价计划从10月中旬开始,到12月结束。由我委统一组织,财务处牵头,技改处、节能处、企业服务处、电力处、煤炭办、非煤办、装备处、信息中心按职责参与,各市、直管县主管部门全力配合,通过政府采购择优选取的第三方机构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