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卧涛 2017-12-20 12:53
项目名称:组织申报大型科学仪器共享补助发放
办理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配套文件的通知》(皖政办〔2015〕40号):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补助实施细则第六条 申请财政资金补助的管理单位,每年按照省科技、财政部门发布的通知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由所在市科技、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查,经市政府审核后报省科技部门。
申报条件:无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介质要求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电子表单 |
材料样本 |
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共用补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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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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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件,原件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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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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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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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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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出租服务合同(协议)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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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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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件,复印件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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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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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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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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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度内开具的仪器设备出租服务收费凭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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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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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件,复印件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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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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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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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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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仪器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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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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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件,复印件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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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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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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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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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合肥市黄山路601号208室
办理时间:遵照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具体通知时间
联系电话:0551-65369577
办理流程:1.初审:申请人登录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填写提交相关材料。对申请材料予以初审,告知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2.推荐:提交研究,对同意推荐申报的项目拟文推荐上报省科技厅。 3.送达:通知申请人省评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