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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常见问题:哪些费用不能加计扣除

合肥卧涛 2019-10-29 02:08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除了所得税税率从25%降到15%之外,还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也是从之前的50%变成75%,给税负较大的企业带来更多的利好!但是关于加计扣除政策的管理办法中只是对八个方面的费用做了规定,却没有兜底的条款,很多财务人员在做加计扣除的时候对一些与八大项费用相关或相近的,或者从会计核算的角度可以作为研究费用归集的,但又不属于八项费用范围的这些问题把握不清楚,在这里做个大致的总结。

首先,我们要把握“在职”“直接”这些关键字,比如职工薪酬,必须是在职的、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可以扣除,为研发活动提供直接管理和服务的人员,其发生的职工薪酬等是不可以加计扣除的。另外与工资相关的费用,如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是不可以加计扣除的。

其次,我们要把握“专门”、“必须”这些关键字。关于研发折旧,就有明确提出是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如果这些设备用于研发活动又用于生产,严格来讲是不能加计扣除的。“必须”体现在,折旧费或者租赁费必须是仪器设备,如果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房屋以及交通运输工具的折旧费或者租赁费等是不可以加计扣除的。而且必须是折旧和租赁费,其他维护维修改造费用等也是不可以加计扣除的。对于“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来讲,企业研发领用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的购置费等,是不可以加计扣除的。

有很多企业费用中有关于研发成果的相关费用,但是加计扣除上,只认可从研发起到研发成果验收完毕这个阶段发生的知识产权费用、注册费或者是评审验收费,验收完毕后发生的评估费用或者知识产权费用是不可以加计扣除的。而且在日常账务处理中,财务人员还要注意,对于取的知识产权后发生的一系列的代理费等支出,是不属于研究费用的,只用在管理费用中归集列支即可。

最后要讲下其他费用,这块在研究费用归集以及加计扣除的时候是最模糊的,尤其还对比例扣除范围作了限制,加计扣除中就有规定其他费用不超过总的研究费用的10%的,在这里就总结下不可以加计扣除的其他费用吧,比如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通讯费、专家咨询费等,具体拿不准的,可以咨询卧涛预约财务辅导:0551-65300044。

其他不可以加计扣除的就是企业财务核算不规范,比如每个研发立项中的工资折旧计提表没有合理的分配的依据,领料员不是研发人员,委托外部研究费用没有合同发票等,企业在享受这项优惠政策的同时要做好财务规范核算,加计扣除的资料留存备查也要严格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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