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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安徽加快技术转移体系建设

合肥卧涛 2018-07-19 09:14

  建立全省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和网上技术市场“两大平台”,每年定期举办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对接会,只要促成科技成果在安徽省落户转化,就能获得奖励……7月17日,安徽省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省政府日前印发的《安徽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从发布会上获悉,根据《实施方案》,安徽省将围绕优化技术转移体系基础架构,拓宽技术转移转化对接通道,完善政策环境和支撑保障三个方面进行工作,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动力。

据安徽省科技厅副厅长夏辑介绍,近年来,安徽省先后出台了创新型省份建设‘1+6+2’系列政策和《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等,全省原创性科技成果持续产出,技术市场稳步增长,技术交易日趋活跃。2017年,全省输出和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均突破250亿元,已经连续多年实现两位数以上的增长。

目前,安徽也面临着技术转移体系基础架构不够健全、技术转移对接转化通道不够顺畅、专业人才队伍不够活跃、体制机制保障不够完善等问题,迫切需要加强系统设计,构建符合科技创新规律、技术转移规律和产业发展规律的安徽省技术转移体系。

根据《实施方案》,安徽省通过优化技术转移体系基础架构,激发创新主体技术转移活力、建立全省科技成果信息服务平台、建立覆盖全省的科技成果转让交易平台和机制、加强技术转移平台建设、壮大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

安徽省将依托创新创业促进技术转移、优化提升创业孵化载体功能,深化军民科技成果双向转化、推动科技成果跨区域转移扩散、拓展国际技术转移空间等措施,拓宽技术转移转化对接通道。

同时,树立正确的科技评价导向、强化政策衔接配套、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服务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营造有利于技术转移的社会氛围。

《实施方案》中明确,对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在安徽省创办公司或与皖企共同设立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高层次人才团队,择优以股权投资或债权投入方式给予支持。

在拓展国际技术转移空间方面,支持企业、开发区在海外设立离岸创新中心,鼓励创新主体在海外建立和并购研发中心、创业孵化机构、创业投资机构等,在技术引进、技术孵化、技术输出和人才引进等方面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技术转移行动。

《实施方案》提出,建立全省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和网上技术市场“两大平台”,每年定期举办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对接会。

根据《实施方案》,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技术转移机构、技术经纪人等寻找捕捉对接科技成果,对促成科技成果在安徽省落户转化的有关机构和人员,依据科技成果转化产生的效益给予奖励。

《实施方案》还提出,加强农村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发挥科技特派员引导科技成果向农村农业转移的重要作用。

根据《实施方案》,安徽全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将分为“两步走”。即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应新形势的全省技术转移体系,初步形成互联互通的技术市场,基本建立有利于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的体制机制。

到2025年,全面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体制健全、运行高效的全省技术转移体系,实现技术市场功能更加齐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互动更加高效,技术转移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科技成果的扩散、流动、共享、应用更加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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