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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申报推荐

合肥卧涛 2017-12-20 12:55

项目名称: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申报推荐 

办理依据:1.《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19条:支持企业与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联合开发、委托开发、共建经济实体、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2.省科技厅等八部门《关于促进产学研结合构建和发展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实施意见》全文。 

申报条件:1. 技术创新目标和任务明确并具有战略性和引领性,符合国家和省科技发展战略方向和相关产业政策,且不与已有试点联盟重复。2. 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约组建时间为2016年6月1日之前。牵头单位应为在安徽省注册的法人单位,成员单位在安徽省注册的比例不低于30%,成员单位原则上不少于8家。3. 由企业牵头联合高校院所组建或发挥主导作用,牵头单位在相关产业和技术领域具有龙头骨干地位和较强的创新能力,主要企业成员之间没有隶属关联关系。4. 积极探索联盟运行及产学研合作的新机制、新模式,运行管理规范有效,决策机构健全,责任主体明确,执行机构专职化,根据各成员单位的优势,明确技术创新任务的具体分工,健全利益保障、责任约束等机制。5. 日常运行经费和合作创新项目经费保障到位,经费管理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6. 以联盟方式承担实施科技项目,开展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取得了初步成效,在标准化工作促进、行业交流、市场推广、品牌培育等方面已开展实质性工作。优先支持已获得市(县)或部门重点支持的联盟。

 

申报材料:

《安徽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申请书》 原件2份 省科技厅提供,申请人编写

联盟项目、知识产权、人事、经费等管理制度 复印件2份 申请人自编

联盟协议书 原件2份 申请人自编

全部联盟成员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原件2份 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申请人出示。

理事会、秘书处、专家咨询委员会人员名单 原件2份 申请人自编

历次联盟理事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秘书处会议的会议纪要 复印件2份 申请人自编

联盟合作创新项目清单及其任务书或合同 复印件2份 申请人自编

联盟合作创新项目成果清单及证明材料 原件2份 申请人自编

组织开展联盟研讨、展览等活动清单及证明材料 原件2份 申请人自编

联盟经费筹集渠道及落实的证明材料(出资协议、出资凭证等)复印件2份 申请人自编

 

办理流程:1、通知:市科技局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开展安徽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工作通知; 2、申报:企业线下申报并提供纸质材料; 3、受理:工作日接到申请后即时受理; 4、审核: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 5、推荐:审核通过的,市科技局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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