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卧涛 2018-06-07 10:03
本资讯根据《合肥市品牌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开展市级品牌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请申报企业于6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县(市)区经信部门。各县(市)区经信部门要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确保材料完整、规范,并于6月28日将推荐上报文件和申报材料报送我委科技处。
二、申报要求
1、县(市)区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合肥市品牌示范企业申报工作;
2、申报企业要按照《合肥市品牌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附件要求,制作申报材料,并将一份纸质申报材料的和电子版报送所在县(市)区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